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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四章 初次攻略地下城

讨伐巨型哥布林远征当天。

我们来到了格尔斯老先生的锻造铺。

为了拿之前请他做的剑鞘。

「嗨,等你们很久了,把这玩意儿拿去吧。」

『哦哦,这就是我的剑鞘吗!』

格尔斯老先生将一件以黑漆漆的皮革制成,配色时髦潇洒的剑鞘交给我们。

虽然乍看之下不起眼,但作工精美,看起来一点也不寒酸。

「嗯,师父。」

『好,那我马上试试……』

我高高兴兴地收进芙兰高举眼前的剑鞘。

不大不小刚刚好。

『哦──……』

整个超舒适的。

跟安置于台座时一样舒适。

或者应该说是台座有点像剑鞘,才那么有镇静效果。

『啊──……』

就像泡热水澡的时候那样,我忍不住发出舒畅的赞叹声。

不过感觉真的好棒喔。

想不到剑居然有著收入剑鞘的欲望,我还真不了解自己。

不只如此,可能因为格尔斯老先生的本事好,剑鞘与我的身体绝妙契合。感觉就像包在被窝里一样,给了我无限安详。

真希望能永远收在剑鞘里,因为待在里面实在太舒适了。

『格尔斯老先生,这太棒了,真不愧是老先生。』

「喝哈哈,喜欢就好。」

「师父好像很高兴。」

『是啊,这真是个好剑鞘~~』

「而且这可不只是普通的剑鞘喔。」

格尔斯面露淘气小孩般的笑意,将手放在剑鞘上。

「老子觉得普通剑鞘没创意,所以在鞘上做了点机关。」

『什么?真的吗,隆.贝○克!』

「隆.○鲁克?谁啊?」

『抱歉,我有点太兴奋了。』

剑鞘上有机关?乍看之下什么都没有啊。

「这里不是有金属零件吗?」

「有。」

「把它像这样解开──」

啪卡!

「剑鞘直的分成两半了。」

「是啊,这样只要使用念动,不需要劳烦小妹妹,就能轻易离开剑鞘啦。」

『哦,这可真不赖,而且也很容易把剑鞘恢复原形。』

只要用念动按住剑鞘,扣上金属零件,一眨眼又变回原本的剑鞘了。

「好方便。」

「是吧!为了兼顾到坚固耐用,老子可是费了一番苦心喔。」

他身为锻造师,竟连皮革制品都是一流的,真不愧是最高等级的锻造铺。

『那么,我就心怀感激地收下喽。』

「好,你们好好加油,去打一场回来吧。如果找到什么好素材,就拿来给老子!不过那里是新出现的地下城,大概不能期待吧。」

「地下城会突然冒出来吗?」

「对啊,没错,你不知道吗?」

芙兰微微偏头,我对地下城的形成过程也是一无所知。

「地下城会不时出现在各种地点,是混沌神给人族的考验。」

『没听过耶。』

「混沌神?跟邪神不一样吗?」

「这你也不知道啊?那老子就解释给你们听吧。」

说完,格尔斯老先生从神话开始娓娓道来:

「简单来说,这世界是由八十八尊神明创造的,其中有十尊神明的力量特别强大。」

开天辟地之初,太阳神、银月神、大海神、大地神、火焰神、风雨神、森树神、兽虫神打造了世界,逐一创造出各种生命。

而后冥界神创造出轮回之环,世界真理就此架构完成。

七十八尊子嗣神为父母神创造的世界带来各种恩泽,逐渐壮大了世界。

「小孩子神明?」

「是啊,比较知名的有锻造神或剑神,还有暗神或食神等等。」

然后到了最后,混沌神正如其名,在世界上散播了混沌。

只不过就格尔斯老先生所说,这是为了预防世界停滞不前,作为必须之恶,才会赋予人族这些困难与考验。

这我们也能明白,因为克服越多困难,就能得到越多成长。

就像芙兰对抗哥布林而得到成长一样,看来混沌神是个善神了,只是从名字完全无法想像。

「那邪神呢?」

「邪神原本是战神,但耽溺于力量而开始企图支配世界,因此与其他诸神相争,结果遭到击败。据说由于祂仇恨心太重,四分五裂的遗骸中都蕴藏了诅咒,而从中诞生出邪人。」

「原来如此。」

「一般认为地下城是混沌神创造的考验之一,里头有著叫作地下城主的混沌神从属,据说他们会暗中活动,好让世界出现混沌乱象。」

地下城主吗?这类存在果然是少不了的,不晓得身上有没有魔石?

我是觉得很可能拥有一堆技能就是了。

「虽然还处于研究阶段,不过听说地下城一开始会生出称为魔核的宝珠。而当魔核完成时,会被当时位置最近的生物吸入体内,就成了地下城主。」

「感觉好像会有强有弱。」

「是啊,视地下城主而定,地下城的难易度或方向性会截然不同。如果地下城主是智力低的动物,听说难易度会偏低。」

「会不会有一些奇怪的地下城主?」

「有龙或半兽人,也有野狼或鸡蛇。只要有生命,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地下城主。」

「人也可以?」

「当然,过去就发现过几个地下城主是人类种族。」

人族创造的地下城是吧,好像很难攻略。

「坦白讲,说是神的考验,其实大部分都是给人找麻烦。」

毕竟也有人会因此丧命,会被当成麻烦也是当然。像我们这样寻求战斗的人只是少数吧。

「虽然地下城里还有稀有魔兽,对冒险者而言如同饭碗就是了。」

也就是说地下城不光都是坏处吧,我想应该有些人藉由地下城一夕致富,那里对冒险者来说一定就像宝山。

「而且还有宝箱什么的,里面装了强力武器,或是魔法的道具。」

地下城里一定沉眠著无从想像的惊人魔道具,我开始期待了!

「只是,过度强大的地下城道具有时会引发战争,还会夺走咱们锻造师的工作。」

结果变成格尔斯的抱怨了!

「不过老子是觉得这次地下城找到的道具,大概不需要太担心。因为道具的力量强弱,与地下城的年代长短成正比。」

「嗯。」

好了,用掉了不少时间。

我们赶路前往冒险者公会。好像要在公会针对作战做几项说明,然后再前往哥布林的窝巢。

「早,妮尔。」

「哎呀,芙兰妹妹,早啊!」

芙兰向柜台打招呼后,妮尔小姐笑容可掬地打招呼回应。

喂喂,你们啥时交情变这么好的?我好奇地问问芙兰,结果好像是住到了同一间旅店。她们在澡堂碰到一起洗澡,就这么一拍即合。我可以想像一定是妮尔小姐说个不停,芙兰寡言少语地随声附和。不过芙兰感觉不擅长与人来往,能交到朋友倒是件令人高兴的事。

「芙兰妹妹,加油喔。」

「嗯,交给我吧。」

「还有,要小心别受伤喔。虽然有多纳多隆多先生在,但由于其他高等冒险者不在城里,这次请了很多平常不会叫到的初级冒险者。」

「高等冒险者?」

「是呀,A级到C级的冒险者,很多都去魔狼平原做临时调查了。本来这种任务只要交给他们处理,根本不会有问题……特别是A级冒险者,水准完全不同,搞不好她自己就能搞定。」

「她?是女生吗?」

「是啊,A级冒险者阿曼达,亚垒沙公会的王牌哟。」

那真令人感兴趣,光是A级就已经够厉害了,还是女性,真想见她一面看看。

「而且向骑士团提出的支援请求又被视若无睹。」

「视若无睹?」

「对,视若无睹!」

「骑士团可以这样?」

「真搞不懂他们是为了什么而存在的!」

看来跟我想像中廉洁奉公的骑士团有很大差别。

「那里的副团长更是糟透了,他是大贵族的儿子,个性蛮横小气又爱酸人,就好像只集贵族的讨人厌特质于一身。那家伙似乎很讨厌冒险者,这次的事情也是,搞不好是他瞒著骑士团长,擅作主张压下来的。」

看来妮尔小姐对那个混帐贵族似乎积了一肚子怨气,表情都流露出杀气了,口里念念有词讲著些怨言。不过,大概是注意到芙兰人还在,很快就转为发出乾笑:

「呵、呵呵呵呵。讨厌啦,我真是的,刚才这些话当我没说喔。」

「嗯,知道了。」

「谢谢,不过,芙兰妹妹也要提防那家伙喔。这次讨伐战的过程中我想不会有问题,但今后能不能保持互不相关就难说了。」

「嗯。」

芙兰边跟妮尔小姐聊天边等待,只见冒险者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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