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小说>>转生就是剑> 第三卷 第一章 猫咪散步遇骚动

第三卷 第一章 猫咪散步遇骚动

台版 转自 轻之国度

图源:流星雨北斗

录入:晨勃子

摘录自高等精灵族的历史研究者维洛•马格纳斯的著作《神话传承考察》。

话说,邪神是什么样的存在?

恶神?曾与诸神交战的神?的确,这些说法都对,但也没有说中大部分的真相,不过是举出极少部分关于邪神的要素罢了。

首先欲知邪神为何物,必须先从诸神探究起。

有件事知道的人并不多,那就是这个世界的诸神,原本似乎是其他世界的众神。

这是我向身怀神谕技能之人,或是那些将偶尔降临人间的诸神话语一丝不苟地记录下来之人询问到种种情报,再从中推测得出的结论。

这些情报指出在原本的世界当中,曾经有过多达八百万的神明,实在教人惊异。

据说原本的世界由于神明增加太多而变得地窄神稠,一些神明离开那个世界另寻新天地,就成了我们世界的诸神。不同于人类光是离开村子都是一件大事,神明这种高等存在一动身就是离开整个世界。踏上旅程的神明共有八十九尊,就是我们所知道的诸神。

接下来的内容虽是老生常谈,不过还是容我简单地整理一下。

诸神抵达了没有其他神明的新天地之后,立刻开始创造全新的世界。

大地神将自己的身体变作大地,其他诸神则逐步为大地添上种种事物。

等同于大地本身的大地神居于大地,身为海洋的大海神栖身于海中,太阳神则稳坐于太阳。至于其他诸神为了尽量减轻大地神的负担,都将住处迁移到银月神创造的月亮去了。

在这世界创生的过程中,有一尊神并未完成重大职责,就是战争之神。他表示自己将在世界创造的最后阶段赐与加护,自始至终辅佐其他神明。而就在自己以外的神为了创造世界而用尽力量的瞬间,他造反了。究竟是早有预谋或是鬼迷心窍,只有诸神才知道。我们只知道堕落成为邪神的战神力量极强,力量衰弱的诸神不是他的对手。

即使如此,邪神仍败给了团结一心的诸神,身体遭到切断并封印于世界各地。然而这时来不及封印的邪神肉体当中生出了邪人,全世界被迫与他们交战不休。

这不知是真是假,不过当诸神与邪神交战之际,似乎有一尊神从原本的世界召唤出冠有自身之名的神剑对抗了敌人。而据说以这把剑为起源,我们的世界也开始铸造出了神剑。

这项传说的重点不只在于神剑现于人世的事实,还有一点,就是异界与我们的世界其实很容易产生联系。当然,我绝不是在说我们能够仿效神明召唤神剑。

不过,如果是神剑以外的事物呢?例如人物呢?

绝不可能?为何能如此断言?真要说起来,诸神就是从异界来到这个世界。

神明以外的人,也不是完全不可能来到这个世界。

从让恩的研究所出发后,到了第二天。

在小漆的努力下,已经可以看到我们的目的地港都达斯了。

其实应该早就到了,但因为与让恩他们一同前往浮游岛,使得预定行程大幅延迟。

我们的目的是从达斯这个地方搭船,前往南方的港都巴博拉。最终目标则是从巴博拉前往地下城都市乌鲁木特。

『看到了!』

「喔喔──」

从离城镇稍远的山丘上,可将达斯的全貌尽收眼底。

湛蓝耀眼的海洋,以及诗情画意的港都,还有停泊于港口,大小各异的木造船只。

真是好一幅海港风情画。

城镇的规模,与我跟芙兰相遇后第一个造访的亚垒沙镇相比,或许比较小一点。

「嗷嗷嗷!」

『怎么啦,小漆?』

小漆突然好像兴奋起来似的开始咆哮。

起初我还以为有敌人来袭,确认了四下各处,不过好像是我弄错了。

「它看到海很高兴。」

『对喔,小漆好像是第一次看到海?』

「嗷呜!」

小漆两眼发亮,注视著海洋。它似乎是面对有生以来初次看见的特大水洼,而抑制不住兴奋情绪。

『那等一下去沙滩看看好了?』

「嗷!」

听到我这么说,小漆把尾巴摇到快要摇断。它现在处于巨大化状态,因此尾巴当然也很大。大尾巴被高速摇摆,变得有点像电风扇。

芙兰也像是心情愉快地眯起眼睛。

「好期待。」

『芙兰也是吗?』

「因为我没去过沙滩。」

对耶,芙兰虽然在当奴隶时坐过船,但可能也没有到海边玩的经验。

这可不行!绝对不行!海洋的乐趣可说有一半都在沙滩上啊!

好,在搭船出发前往巴博拉之前,就先彻底享受一下沙滩的乐趣吧。

『那么,要不要去野餐什么的?带著便当。』

「咖哩?」

『咖哩未免太不搭了吧?』

在海边店家吃的那种粉粉的咖哩虽然莫名美味可口,不过野餐吃咖哩营造不出气氛。

『这种时候应该吃三明治之类的吧?』

「咖哩三明治?」

『……好吧,我也会准备咖哩口味。』

看是要做成乾咖哩夹在里面,还是用面包夹起咖哩粉调味的肉,我得想想才行。

「嗯!」

「嗷嗷?」

小漆抬头看著开心地点头的芙兰,像在主张意见似的叫了一声。

『我知道啦,我也会帮小漆做点什么的,带骨肉之类的可以吗?』

「嗷嗷嗷!」

到底是在高兴可以野餐,还是只要有得吃就高兴啊……

谁教芙兰跟小漆都完全属于舍华求实的那一型呢。

不管了,总之先找旅店,我看至少得在这里住上一晚。

再考虑到找船所需的时间,说不定会耗上几天。

得认真找好旅店才行。

『那么,小漆你就先变小吧,接下来我们用走的过去。』

「嗷!」

一只巨大魔兽忽然现身,搞不好会引发恐慌场面。要是搞到士兵什么出动的话,会惹来一堆麻烦。

带领著变成狗狗模式的小漆,芙兰徒步走下山丘。

一下去,我们马上就发现了通往城镇的道路。

到了这附近,就可以看到一些旅人的身影。不过,所有人看到我们都急忙让路。其中还有人躲到路边,想等我们离开再走。

我有点太过习惯成自然了,不过现在想想,小漆毕竟是狼嘛。

虽然我们了解它的本性,只把它当作是只大型犬,但看在一般人眼里却是黑漆漆又长相恐怖,而且还是颇具魄力的一头狼,当然会躲得远远的了。

尽管因为项圈上缝有从魔证,芙兰又走在旁边,所以没有人转身拔腿就跑,但似乎还是对周围造成了相当强的威吓感。真对不起,吓到大家了。

我们一路无意识地对周遭旅人带来压力,抵达了城镇的入口。

「咦?冒险者?而且是D级?咦?」

我们在入口处出示芙兰的公会卡,结果把士兵吓了一大跳。

光是这么小的孩子当冒险者就已经够惊人了,而且阶级还是公认为中坚的D级,难怪士兵会怀疑是自己看错了。

士兵重看了好几遍公会卡后,打起精神重新受理申请业务。

接著,我们付了三百戈德,出示从魔证之后就搞定了。

「你们可以进城了。」

还以为士兵会问更多问题,想不到还满容易放行的。

在亚垒沙也是这样,看来只要持有身分证,想进入城镇还满简单的。

『好,那就先来找旅店吧。』

「海边呢?」

『等找到旅店再去。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城镇还真有活力呢。』

城镇规模虽然不比亚垒沙,行人却多出将近一倍。是因为港都的关系吗?感觉起来,果然是商人或水手占大多数。

『希望能找到不错的旅店。你总不会想露宿街头吧?』

「当蓝不想。」

『你从哪里学到这种讲法的……』

「嗯?」

『唉,之后也得去公会,所以还是赶快找个地方投宿吧。』

就跟在亚垒沙的时候一样,只要沿著大道走,就可以看到很多旅店。由于太便宜的店让人不放心,因此我们想找稍微贵一点的旅店,然而……

「又失败了。」

『怎么会这样?』

我们跑了五家旅店,竟然连一间空房间都没有。起初我以为可能是芙兰年纪太小,或是因为我们带著小漆,但旅店人员不像是在说谎,第五家的老板娘还满怀歉疚地低头向我们赔罪,好像是真的没有空房间。

是因为这里是港都吗?因为人员进出频繁,所以旅店经常都是客满状态吗?

可是,人会多到所有旅店都客满吗?

『没办法了,先去公会吧,到公会问哪家旅店有空房可能比较快。』

「嗯。」

铅笔小说 23qb.net

<=09目录+书签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