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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肖珩站在最后一排。

耳边是鼎沸人声,面前是无数双高高举起的手。

但他的视线越过重重人海, 所有嘈杂的声音似乎都在逐渐消失, 最后落在舞台上、某位在灯光照耀下仿佛会发光的人身上。

陆延今天化了妆, 本就突出的五官被勾得更加浓烈。

一曲结束。

所有人还沉浸在新歌的气氛里, 直到前排不知道哪位尖叫着喊出一声:“陆延——!!!”

台下气氛这才再度活络起来。

甚至有人开玩笑喊:“快把衣服穿上!妈妈不允许你这样!”

陆延一只手扶着麦架, 身上那件衣服有一侧已经不知不觉滑落,黑纱叠挂在臂弯里,从台下看过去能清楚看到男人深陷下去的锁骨, 以及一片消瘦的肩。

被人提醒后,陆延并没有把衣服往上拽。

他松开扶着麦架的手,直接把麦拿在手上,为下首歌做准备。在李振快而清晰的几声“嗵”中, 下一首歌的旋律响起, 陆延就用这幅衣冠不整的模样跟着节奏晃了一会儿。

男人腰本来就细, 晃动间, 那件衣服落得更低,几乎要垂落到他手腕上。

然后陆延拿着麦,在唱出第一句之前跟着架子鼓的节奏把身上那件衣服脱了下来——

全场尖叫。

陆延脱完衣服后走到舞台边缘,场子小,台下和台上几乎没有界限。

他缓缓蹲下, 任由台下的观众伸手上来。

他们乐队办演唱会赤字几乎是常态, 永远奉行四字原则:稳赔不赚。从灯光、舞台布置上也能看出来烧钱烧得厉害。

舞台背景布用颜料歪七歪八涂着复活两个字,还有几个拖着血手印。

在灯光和烟雾萦绕下,陆延赤/裸着上身, 像从画中出来的剪影。

后半场依旧是老歌,典型的摇滚场。

在灯光变换中,肖珩感受到一种疯狂的躁动和强烈到仿佛能够刺穿耳膜般的力量。

他头一次看这种演出。

陆延在台上的样子跟防空洞那场不同。

他所经之处就是他的疆场。

——只要他出现,没有人不愿为他俯首称臣。

整场演出时长总共一个半小时。

整整一个半小时,陆延只中途休息了十分钟,他浑身都是汗,站在台上说:“最后一首。”

台下观众情绪明显落下去,甚至有人不舍地喊“不要”。

陆延竖起一根食指抵在嘴边,示意他们不要闹:“嘘,乖一点。”

陆延顿了顿才说:“感谢大家今天能来,去年最后一首唱的是这首歌,今年还是想用它作结尾,我们……五周年再见。”

台下逐渐安静。

最后一首算是合唱,陆延勾着其他队员的脖子,把麦克风凑过去。大炮打头,紧接着是许烨。轮到李振的时候他还在奋力打鼓,汗水飞溅,对着麦克风嘶吼出一句:“深吸一口气!”

李振的歌声依旧充满灵魂,没有一个音在调上,完美演绎什么叫垮台。

陆延差点笑场。

他蹲在地上,把替李振举着话筒的那只手收回去,在手里转了下话筒才垂着头唱下一句:“要穿过黑夜/永不停歇。”

那首歌肖珩熟得不能再熟。

是他从肖家放弃一切跑出来后,躺在陆延家沙发上,第二天睁开眼听到的歌。也是陆延在天台上给他唱过一次,告诉他明天太阳还会再升起的歌。

肖珩想到这里,又去看陆延手腕上那片纹身。

隔得太远其实看不真切,但他就算闭上眼睛也能将形状勾勒出来。

黑色的,七个角。

陆延当初说自己去纹身的那段经历说得轻描淡写,后来肖珩在他书柜里意外看到几本翻烂了的《声乐指导》、《声乐强化训练:100个唱歌小技巧》。

……

肖珩心说,他从肖家出来的那场雨夜,不是陆延把他捡回家。

而是上天让他找到了一颗星星。

vent乐队四周年复活演唱会圆满落幕。

散场后几个人瘫在后台。

李振上半身躺在椅子里,人不断往下滑,屁股差点着地:“我靠我的手要断了,小烨今天不错啊,神发挥!”

“我前半场手都在抖,我长这么大就没见过那么多人啊啊啊啊,”许烨说完,也以同样的姿势瘫在椅子上说,“不过是真的爽,后面就没那功夫去想了,我的手好像自己会动。”

只有大炮精力无限:“等会儿我们去吃饭?大哥,去哪儿吃?”

几人都在聊演出,只有陆延没说话。

他拿着手机,正对着聊天框里的消息发愣。

-演出很精彩。

“大哥,你看什么呢,”大炮凑过去,“到底去哪儿吃啊。”

陆延靠着椅背,翘着二郎腿,一只手按着大炮的脑袋将他往外推,没功夫思考去哪儿吃这种问题:“……滚去跟你振哥商量。”

陆延说完,手机又是一震。

上头是简洁明了的三个字。

-先走了。

陆延手比脑子动得快,他自己都没反应过来,已经发出去两个字,还加了一个十分迫切的感叹号:别走!

“……”

陆延把翘起的腿老老实实放下,猛地坐起身。

但别走两个字都发了,陆延一时想不出什么解释的话,端坐几秒后,干脆又发出去一句:反正顺路,一起?

几分钟后,肖珩回复。

[肖珩]:出来。

[肖珩]:侧门。

“你们吃吧,”收到回复,陆延起身就往外走,“我就不去了,这顿我请。”

说完,不顾李振在身后大呼小叫地喊:“你他妈还真跑啊!”

侧门离得不远。

陆延还没走一段路就控制不住跑了起来,五分钟的路程愣是被他缩短一半,他在不远处停下来,喘口气、还没等走近,就看到站在铁栅栏边上的肖珩。

晚上风大,男人外面套了件黑色外套,几乎跟这片夜色融成一体。

“怎么从侧门走?”陆延走近了问。

肖珩说:“你想去正门当个叱咤风云的巨星?”

陆延还真忘了自己的“巨星”身份。

比起散场后人潮拥挤的正门,侧门这边确实没什么人。

“是不太合适,”陆延点头说,“老子一出现,肯定都疯了。”

肖珩嗤笑一声;“说你胖你还喘上了。”

陆延:“事实。”

“你没看今天场下——多少人为你延哥神魂颠倒……”陆延吹自己起来都用不着打草稿,一路吹到车站。

肖珩没说话,只是看他一眼:“不冷?”

陆延身上还是那件半透明衬衫,走在路上都有点败坏市容。

他刚想说“操,衣服忘换了”,然而那个“操”字刚从嘴里冒出来,肖珩已经把身上那件外套脱了下来,直接往他头上盖:“穿上。”

陆延把衣服从头上扒拉下来,反应慢一拍才套上。

肖珩这件衣服本来就宽松,他穿着就更显大,陆延低头去看自己的手,他把手伸直、又将五根手指张开,发现只有半截手指露在外面。

外套上还残留着上一位主人的余温。

陆延感觉浑身上下都在冒烟,如果不是路上太黑,可能根本藏不住。

他往前走两步,差点往电线杆子上撞。

被肖珩一把拉过去:“巨星,能不能看着点路。”

“刚才没注意,”为了缓解尴尬,陆延问,“你怎么来了,你去地下酒吧买的票?”

肖珩:“不然等某个不肖子孙给我赠票吗。”

不肖子孙陆延:“……”

说话间,公交车开了过来。直到上车前一秒,陆延才想起来被自己落在场地里的衣服。

“等会儿!”

陆延急急忙忙伸手去拽肖珩的衣摆:“我东西没拿。”

两人再度走回场地,整个演出场子已被全部清空,李振几人也收拾好设备不知道跑哪儿吃饭去了,空荡荡的场子里只剩台上原来就有的几样基础设备。

陆延忘拿的衣服就是一件t恤,衣服倒是次要,回去一趟主要是当时把钱包也一并放柜子里,身份证和钥匙都在里头。

肖珩站在楼下场子里等他,点了一根烟说:“三分钟,多一秒都不等你。”

陆延上楼之后被留下来打扫卫生的工作人员拉着聊了一会儿。

工作人员:“你们现场真的好棒!我之前买过你们乐队的专辑,当时我就特别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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