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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1章 人手老鼠

残损?

只有逆天改命的人,魂魄才会残损。

他到底是怎么留在这里的?

到了琼星阁门口再说。

一边奔着那边追,我一边寻思了起来,跟在了他身边的那个青年,又是什么人?

在外头就发现了我,想把我弄死,他跟我,也有仇吗?

朋友——似乎金郡王,对朋友这两个字,执念很深重啊。

追着他们翻过了一道围墙,对这里地方越来越熟悉。

我以前,在这里住过,似乎,还住了很长时间。

真龙骨里的回忆远远不断的涌了上来,我知道,这个月亮门后面,就有我想去的那扇门了。

但是到了门前,我先拦住了程星河他们。

他们一愣“怎么了?”

“那个金郡王对我有仇。你们跟着过去了危险。”我答道“我自己进去。”

杜蘅芷一把拉住了我“那怎么行?”

白藿香却拽住了她“帮不上忙的时候,咱们唯一能做到,就是别添乱。”

杜蘅芷也看到了金郡王的本事,皱起了眉头,不由自主的松开手。

程星河抿了抿嘴,跟着我就进去。

“你去干什么?”

“你一个人,我不放心。”程星河梗着脖子“更别说——我这脖子都这样了,要是来不及,死哪儿都是死。”

听上去是漫不经心,可我知道,他对死这个字,比别人多了多少畏惧。

能直面最恐惧的东西,他是个最勇敢的人。

“你放心吧。”我把他拽回来“我不会让你死的。你记住几个字就行了。”

程星河一愣,表情严肃了起来“什么?”

“父爱如山。”

程星河瞪大了眼,就要推我脑袋,被我躲开了。

金毛从后面跟了过来,显然没打算听懂那些话。

也罢,金毛跟去倒是不吃亏——它是个犼,死不了。

最没想的是,鹿角竟然也跟上来了。

“你来干什么?”

“我来找令符,”鹿角梗着脖子说道“清河娃想出去,我就会帮她出去——你放心吧,我不是你朋友。”

我回头看了清河娃一眼,清河娃也没想到,可鹿角没回头,推着我就往里走,明明胆子不大,可现如今,知道是去龙潭虎穴,却还是坦然自若。

他既然这么坚持,我也没办法了。

金毛偏着头,也好奇的看着他。

我一边往里追,一边问“说起来,你为什么对清河娃这么好?”

鹿角目不斜视“因为她是我上这里来,对我最好的人。”

我看出来了,鹿角的父母宫本来就很丰隆,他倒是没吹牛,活在地面的时候,他肯定是个世家子弟。

不过,他的父母宫丰隆过甚,成了“枭獍角”。

这种人会得到父母荫蔽,只是跟之前我们见到的“枭獍地”一样,是克父母的。

果然,他一出生,父母双亡,虽然有偌大的家产,可身边的人从小到大,都在算计他。

没人拿他当个人看,只当他是个招财童子,变着法的算计他。

他看见过底下人谄媚后的不屑,长辈亲昵后的鄙夷,平辈恭维后的白眼。

那些人对他很好,可那些好,都是假的。

他到了山崖上,巡视自家庄园的时候,其实知道后头的堂兄,会把他给推下去。

可他没回头,也不是为了别的,这个世界,他呆够了。

该有的他不用奋斗也都有,没意思,那些假的东西,也全没意思,哪怕堂兄不动手,他也许会有一天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没想到,跌落山崖之后,他到了一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地方,头上,还长出了以长寿出名的鹿角。

他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接着就发现,有些异人,对他的角垂涎欲滴。

是清河娃告诉他——离那些异人远点,他们已经不是人了,你要是弱,他们就会同类相食。

他第一次看见的真,就是从清河娃的眼睛里。

清河娃很喜欢男人,见到了好看的男人,总会攀附上去,他一开始,也有戒心,可后来发现,清河娃似乎对他没什么兴趣。

但是他被欺凌的时候,清河娃总是会站出来,用自己的尾巴把那些异人卷走,教给他——这地方弱肉强食,不想被撕扯,就强大起来。

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呢?

对清河娃来说,自己肯定是很特别的一个。

可清河娃冷笑,说没别的,只是看见他,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他高兴了起来,拼命去长自己的鹿角,他听清河娃的话。

他不觉得自己长相不如人,他就去缠着清河娃,一直缠到了现在。

“她要什么,我就给她找什么,”鹿角答道“我别的都不要,我要她高兴。”

我有点喜欢鹿角了,这种单纯,简直太珍贵了。

不光是我,金毛似乎也多看了鹿角几眼。

“一会儿你小心点。”鹿角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金郡王刚才没在药水里泡多长时间,现在身体肯定出了问题。”

“你还知道金郡王的身体呢?”

“我跟一个运药汤子的是朋友,”鹿角低声说道“听说,金郡王的魂魄,早就该魂飞魄散了,是他用百茧水养聚魂虫,再靠着聚魂虫保持自己的魂魄,每天都要在这地方泡五六个时辰呢,不过这百茧水的毒性大,魂魄是聚拢齐了,不过身体残损的很厉害,每次都要用固元膏擦身,这一次他没来得及擦。”

难怪饲养聚魂虫呢,就为了巩固住身体的残魂?

“那不是更好,身体虚弱,更容易打败他了。”

“不一定,”鹿角脸上,却露出了几分惊惧“相反,魂魄残损的时候,他可能会,发疯。”

发疯?

“总而言之,你自求多福吧,”鹿角说道“能得罪金郡王,你本事也真不小。”

谬赞。

正说着话呢,看见了前面两个小东西蹿了过来,在一个偏僻的角落一闪而过。

很像是俩老鼠。

不过,这俩“老鼠”长着人手。

我对这地方极为熟悉,几乎是身体记忆,三步两步过去,就看见这俩东西对着一个柜子,就开始翻找了起来。

“快点,快点,再找不到,就来不及啦。”

“来不及,就要被扔进池子里啦!”

鹿角一看“这是宫弼——专门伺候金郡王的。”

宫弼,传说之中,是一种非常喜欢照料人的灵物。这东西有个特点,就是撒不了谎。

说着,鹿角靠过去“你们找什么呢?”

那两个宫弼倒腾着箱子“金郡王受了重伤!”

“是让一个叫景朝国君的人打的!那个人可怕,可怕!”

“我们来找金药,给金郡王治疗——治疗好了,把景朝国君的龙皮剥下来,挂在墙上。”

“晾干了,当被子盖!”

“剥龙皮?”我立马问道“怎么个剥法?”

那两个宫弼一回头,见我满脸是毛,以为我也只是个异人,答道“那还用说吗?金郡王在琼星阁的门上,动了手脚。”

“国君来了,一旦开门,就会中招。”

“在一个黑色的,圆圆的东西里,藏着秘密——谁让景朝国君,干出对不起他的事情。”

“嘻嘻嘻嘻……”

这俩玩意儿的笑声,还真是让人瘆得慌。

在门口给我布了局了?那还真得过去见识见识。

“找着了,找着了!”

这俩宫弼欢呼了起来“就这最后一点啦!”

我却一把就将那一小瓶药抢过来了。

那俩宫弼看着我,跳脚大怒“你好大的胆子,敢抢金郡王的药!你是什么人?”

我对着俩宫弼一笑“我就是——景朝国君。”

那俩宫弼一听,吓的就抱在了一团,我摆了摆手里的小药瓶子“这药,我替你们送。”

不过,那个朋友……这一瞬,真龙骨一痛。

之前鞭打金郡王的记忆,猛然清楚了起来。

拦着我,却被我打出满头血的人,我记起来了。

穿着一身黑衣。

玄英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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