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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 讲故事

启程三天,一行人尚未走出江南道的地界,这天晚上他们夜宿一座小镇的客栈,夜深人静时,云萝已经宽衣睡下,却忽然被敲门声惊动。

“笃笃笃”的响了三下,然后听见文彬的声音轻轻的传进来,“三姐,你睡着了吗?”

兰香迅速的披衣而起,点燃了桌上的灯盏,转头见郡主已经穿戴整齐后,才走过去将房门打开。

房门开启,文彬侧身钻了进来,皱着眉头有些愁闷的说道:“本不想来吵你的,只是嘟嘟不知为何躲在被窝里哭,问他为啥他也不说,就一个劲的抹眼泪。”

云萝理着袖口褶皱的手一顿,然后快步出门到了隔壁。

油灯在桌上静静的燃烧,灯芯往外挑了一些,使得火苗高窜,也把房里照得更明亮。

郑嘟嘟就坐在被窝里抹眼泪,看到云萝进来,还不好意思的转了个身,不让她看见他红通通、水润润的眼睛。

云萝径直走过去,伸手一摸,摸到他露在被窝外面的肩膀冰凉,就把被子往上拉,将他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颗圆滚滚的小脑袋。

“怎么了?”

郑嘟嘟抽了下鼻子,却低着头摇晃两下,有些难为情,还有点委屈的说道:“没事。”

话说着,泪珠就从眼眶里滚落了下来,落到被子上迅速晕染。

云萝看了眼被头上的那点水迹,问道:“没事你哭什么?是身子不舒服?”

说着就要想解开被窝去给他把脉,结果被郑嘟嘟扭着身子避让了过去,急忙说道:“没有没有,我真的没事!”

云萝怀疑的看着他,“那你做噩梦了?”

郑嘟嘟摇摇头,迟疑一下,又点了点头。

云萝:“……”

兰香却忽然神色一动,问道:“嘟嘟少爷可是想家了?”

郑嘟嘟顿时飞快的看了她一眼,又小心的觑着云萝的脸色,明显被说中了心事,却不知为何不敢承认。

云萝也愣了下,又奇怪的看着他,道:“想家就想家,有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我们现在走得也不是很远,就算送你回去也费不了许多时间。”

“不要!”郑嘟嘟飞快的,急忙拒绝,从被窝里挣出了双手,抓着云萝的袖子紧张的说道,“我才不想家呢,三姐你不要送我回去!”

他好不容易才能跟三姐出来的,才不要就这么被送回去呢!

虽然有些想爹娘,但他还能忍住。

他睁大了眼睛,巴巴的看着云萝,水汽却有些控制不住的在眼眶里凝聚,挂在睫毛上摇摇欲坠,“三姐,我不要回去,也没有想爹娘!”

云萝摸了摸他头顶,说道:“好,不送你回去,不过想爹娘才是正常的,我也想呢。”

郑嘟嘟的眼泪于是就“吧嗒吧嗒”的掉了下来,抱着三姐的手臂哭得可伤心了。

站在床边的文彬也用力眨了眨眼睛,把眼里涌上来的热气驱散,人却不自觉的往云萝身边靠近了过去。

他也有些想家了,明明之前在府城过年的时候都没有这么想念。

云萝转身把文彬塞进了被窝里,让小兄弟俩挤成一团,她自己也脱了鞋子把脚伸进去暖着,一本正经的说:“好了,我们来讲故事吧。”

她的声音清冷,语调平平几乎不起一点跌宕,把本该波澜迭起的故事讲得平平淡淡,几乎没什么趣味,但文彬和郑嘟嘟却都听得津津有味,听到后来,随着夜晚的加深,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

虽然行程不快,但对孩童和小小少年来说,其实还是有着不小的负担,如今静下心来,自然就抵挡不住睡意的侵袭。

云萝见他们睡熟,就小心的收回脚,给他们掖了下被子,然后带着兰香悄然回到了隔壁客房。

伺候着云萝睡下,兰香忽然说道:“两位少年都还小,白天有事占据心神自不会多想,夜晚安静下来却难免会想家。郡主,下次不如让奴婢照顾两位少爷吧。”

云萝犹豫了下,却拒绝道:“不必,既然跟着我出来了,就要尽早习惯。”

话虽如此,但之后的几天她却还是花费了更多的时间来陪伴两个弟弟,尤其是晚上的时间,她会挑着书上的历史人物给他们讲故事。虽然讲得不如说书先生那样精彩纷呈,但对已经习惯了她这般语态的文彬和郑嘟嘟来说,说书先生讲得花里胡哨,还不如三姐讲的更能让他们静下心来。

他们并不是每天都能赶上宿头,赶不上就会在野外找个平坦的地方扎上帐篷,反正带了那么多侍卫呢,并不需要太过担心安全问题。

况且,又不是往深山老林里钻,就算在野外也是在官道附近,一般不会有凶猛的野兽出没,出现的小动物则大多成了他们的腹中肉。

因此,每当夜宿野外的时候,云萝给弟弟们讲故事时还总是会围着一群人旁听,无形中把这群大老粗们的文学水平都提高了一个档次。

原来秦始皇幼时还是个被亲爹抛弃在他国受尽欺负的小可怜;原来苏妲己妖妃祸国,只不过是替残暴的君主背了黑锅,人们总是千方百计的想要为当权者的错误找上几个替罪羔羊,似乎这样就会显得他们更高尚、更无辜。

侍卫们听得连连点头,觉得他们家郡主真是厉害,就连讲故事都跟说书先生不一样,不是那种大快人心的大圆满,却发人深省。

“发人深省”这个成语还是他们刚从文彬小公子那儿学的,路途上并不是能够经常遇到新鲜事,有时候难免无聊,为了打发时间,云萝就让文彬在闲暇时给郑嘟嘟上课,侍卫们跟着旁听,不奢望他们能精通诗词歌赋,但哪怕只是多认识一个字,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上了。

这个时代的文盲率是很高的,在某些贫困的村子里,甚至可能一整个村子都没有一个识字的人,而此时护送着云萝的这些侍卫们,其大部分都出身贫苦,没什么机会上学读书。

读书使人开智,读书使人明理,读书能促进社会的发展……

云萝一直觉得,读书还是很有用处的。

看吧,她的侍卫们跟在郑嘟嘟后面一起学《千字文》,还没学过一半呢,就连平时说话都文雅了不少。

云萝刚这么想着,就忽然听见前方传来一阵骚动,然后有人怒骂道:“我×你姥姥的,活的不耐烦了,竟敢打劫到你爷爷的头上来!”

“……”云萝沉默着把郑嘟嘟塞到了马车角落里,然后推开窗户往外看,“怎么回事?”

马车已经停了下来,罗桥始终护卫在马车一侧,此时便躬身说道:“前面拦了几个小毛贼,您不必担心。”

这得是多大胆的小毛贼才敢来打劫他们这一群人?她此次出行,可是带了二十多精壮的侍卫。

侧头看到文彬和郑嘟嘟好奇的表情,云萝目光一动,忽然说道:“文彬你带着嘟嘟到去前面看看。”

文彬愣了下,郑嘟嘟却已经跃跃欲试的拉着他就要往马车外钻,最后成功把他拉了出来,直奔前方。

云萝坐在马车里动也不动,只是跟罗桥说:“你去看着点,只要两人性命无虞,不管干什么你都不要插手。”

“是。”

罗桥刚应下还没动身,就听见了前面传来郑嘟嘟的一声惊呼,他一惊,下意识看了眼云萝,然后飞快的朝前奔去。

云萝却依然无动于衷的模样,只是凝神沉思,问兰香,“你之前有听说这里有山匪出没吗?”

兰香摇头道:“此处四野开阔、坡地平缓,实非匪徒盘踞的好地方,这一路过来也未曾听说有劫道之人。”

但其实,他们这一路过来,因为没有刻意往城镇里走,已经有两天没有遇到人了。

但云萝也觉得这里不是个拦路抢劫的好地方,因为人若想逃,四面八方都是逃生路,就连两边山坡都十分平缓,树木长得稀稀拉拉的,树冠都秃了。

云萝的目光透过马车的窗户,看向了山坡上那些稀稀拉拉的植被,缓缓的沉下了眼眸。

前面似乎起了冲突,她甚至听见了“锃锃”的拔刀声,郑嘟嘟的惊呼声也变了调,显出了几分紧张和惊慌。

云萝终于从马车上下来了,但她却不是往前去冲突之地,而是转身上了旁边的山坡。

兰香紧跟着她,不由得皱眉说道:“这山也太荒凉了。”

云萝蹲下在地上抓了一把土,还拔出匕首往地上戳了几下,将泥土往外翻,全是些干巴巴的土坷垃,几乎看不见一点湿意。

兰香也终于看出点什么来了,迟疑道:“这么干?得多久没下雨了?”

六七年前,江南也出现过一次干旱,那还只能算得上是一场小干旱,却也让几州的百姓受灾,尤其是夏收时的那场大风暴雨,更让许多百姓人家几乎颗粒无收。

回想起当年场景,兰香忽然打了个颤,面上也露出了几分惊慌,“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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