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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第 104 章

听见崔咏说出余音琴时, 凤霄就打了个喷嚏。

“不对, 很不对。”他揉揉鼻子。

崔不去心情却不错:“你从昨夜就在说不对, 到底哪里不对?”

凤霄哼哼:“哪里都不对。”

崔不去也不多问:“我没想到崔咏会主动将余音琴拿出来作彩头,你是打算明抢, 还是暗偷?”

凤霄遥遥看着那把琴, 以他的目力, 不必近距离端详,也能将琴看得一清二楚。

崔咏用手指稍稍拨弄一下, 琴音潋滟而出, 动人心弦。

果然是把好琴。

一把上好的琴, 在精通乐理的人手中,能奏出天籁之音, 在内力深厚之人手中,更能发挥意想不到的效果。

虽说余音并非天下第一琴, 对凤霄而言, 也不是非得到不可, 但既然碰上了,又近在咫尺,不拿到手, 那就太可惜了。

他琢磨着怎么把琴弄到手, 闻言就挑眉道:“怎么?我就不能靠诗才脱颖而出,让崔咏不得不将琴给我?”

崔不去有些惊讶:“没想到凤府主竟还有凌驾在场众人的才学, 能否让我先闻为快?”

凤霄哼笑:“我一首诗值一把余音琴, 若先给你听了, 你能给我什么?”

崔不去沉默片刻:“崔某两袖清风,您还是留着待会儿技惊四座吧。”

此时,崔咏一席话已激起千层浪。

虽然在场十有八九的人不会武功,可并不妨碍大家都听过余音琴的名头,就算没听过,能让崔咏拿出来当彩头的琴,必然是名琴,这下子,就连原本看着看热闹心态的人,也开始在心里盘算酝酿惊艳诗篇。

崔咏拈须而笑,一边与郡守交谈,视线有意无意,扫过崔不去他们这个方向。

崔不去注意到了,凤霄更是早就看见了。

“你看他被你吓得,如同惊弓之鸟了。你打算什么时候给他个痛快?”凤霄调侃道。

“稍等。”崔不去的目光却落在另外一人身上,他抬步向崔咏的方向走去,手腕却被凤霄攥住,只得无奈回头,老实交代,“这位新任郡守,也是当年故人之一。”

当年故人,余家已经没剩什么人了,崔家的人,该见的也都见过了。

电光石火,凤霄忆起崔不去讲的那个故事,想到一个人物。

“……余氏的师兄?”

崔不去颔首:“元省年少失怙,余氏父亲怜他际遇天分,便将其收为弟子,悉心教导,但某日元省留书出走,从此不知所踪,实际上他周游南北,后来被举荐为官,易名元三思,以字为名,从霍县县令做起,迁至如今的博陵郡守,可谓衣锦还乡。”

也许,元省只是凑巧被调到此地,也许,他当年悄然回来探亲,听说余氏的事情之后,才愤而走入仕途,希望能帮余氏出气。这些都不重要了,有崔不去在,他总会善始善终,不过既然当年唯一缺席的故人也出现了,那么他想过去见见,询问一点与生母有关的事情,也很正常。

凤霄松开手,像打发小猫小狗似的挥挥手:“去吧去吧,本座也要去一展诗才了。”

崔不去对他这句话很是怀疑,还看了他好一会儿,才转身离去。

凤霄摇着扇子,笑吟吟走向人群聚集处。

“五月榴花艳色燃……”

一名白衣黑带的年轻士子正在高声吟咏,旁边有人奋笔疾书,将众人诗词歌赋记下。

被推举出来点评的是几位本地名士,其中一位老者更曾官拜前朝御伯中大夫,乃北方文坛领袖之一。

虽以榴花为名,诗词歌赋却不限于榴花,才俊荟萃,佳肴美味,无一不可为题,若有人非要别出心裁,写点哀怨凄婉的绝句律诗也未尝不可,只要足够出众,就不愁没法一举成名。

众人使出浑身解数,绞尽脑汁苦思冥想,也有一早就将大作写好,熟诵于心的,只为今日能得名士青眼,若果那些已经有诗名在外的,自然更要表现出色,才不负厚望。

那年轻士子念完自己的诗,略带期待紧张等着前辈点评,几名老者也不落人面子,只笑道:“清丽可人,堪称中上之选。”

士子一听就知道这是含蓄地说自己诗作平庸无奇,别说角逐前三,能否进前十都悬,他心里有些颓丧,却不敢造次,忙客客气气拱手坐下,将场子让给后来者。

作诗写赋这种事,真要看几分天赋,若是那些辞藻华丽的堆砌,人人多背几本书,纵是学不到神,也能写出点形,唯独令人拍案叫好的作品,可遇不可求,魏晋以来,也不过出了三曹与谢灵运等寥寥几人。

便是在这样的盛会中,有人越众而出,声音传入每一个与会者耳中。

“某不才,对余音琴一见倾心,也有诗作奉上,若是符合崔翁提出的条件,还请崔翁不要吝啬才是。”

说话之人正是凤霄,许多人只觉眼前一亮,对方那一张脸如凤凰清鸣跃入画面,登时春光明媚,满园灿烂。

崔咏微微皱眉。

他刚才看见崔不去过去与新郡守说话,又不能硬拦,只能让崔大郎过去看着,若对方说了什么不该说的,死拖活拽也要把人堵了嘴拖下去,大不了事后再向郡守告罪,却没想到刚防了崔不去那边,凤霄又冒了出来。

单凭他们二人,什么也做不了,哪怕当着众人的面将往事揭出来,崔咏也自有法子对付,可反倒是这样循规蹈矩,才让崔咏觉得难以控制。

人人都对美人格外宽容,曾任御伯中大夫的白发老者也未能免俗,便玩笑道:“这位小友若真有惊艳之作,便是崔翁吝啬,我也会将琴抢过来赠与你的。”

凤霄笑吟吟道:“那便多谢了,我作的是一首五绝。”

老者颔首:“洗耳恭听。”

旁人也都竖起耳朵,想听听这位俊美青年能作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巨作。

于是凤霄薄唇微启,缓缓吟道:“五月榴花燃,博陵盛事开。众贤奔名利,吾为余音来。”

寂静。

尴尬的寂静。

连春莺都忘记啼鸣的寂静。

所有人都维持片刻之前听诗的表情,笑容也呆滞在脸上来不及收回。

天可怜见,自打崔氏召开文会以来,他们从未听过如此糟糕的五绝!

这已经不能叫五绝了,顶多只能叫做打油诗,还是水平相当平庸的那种。

惊是惊了,艳则半点没有。

这是哪来的傻冒?居然拿这样有辱清听的东西来文会上丢丑?

连方才那位对凤霄印象极好的白发老者,也秉着绝佳涵养,勉强还挂着笑容:“小友这首诗,嗯,差强人意,有待进步,平日还得多加练习才是。”

崔咏差点笑掉大牙,心说崔不去找来的帮手,就是这种徒有其表的银样鑞枪头?

凤霄却半点也没有赧然难堪,一脸无辜道:“崔翁方才不是说过,本场之最,便可得余音相赠,怎么我如今作出来了,你反倒食言了?”

崔咏淡淡道:“单凭你这首连诗都算不上的文作,若今日老朽将余音给了你,怕是旁人就要以为你是我未曾谋面的孙儿了。”

众人一阵哄笑,都道崔翁风趣。

凤霄不以为意:“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所谓好诗,见仁见智,谁也服不了谁,但烂诗,却人人都能看得出来,你方才说全场之最,又没说是最好还是最差,我也不算违反规则。”

崔咏抽了抽嘴角:“这位公子,莫要胡搅蛮缠,你走吧。”

所有人看凤霄的眼神有些奇怪,不是觉得他脑子有问题,就是认为他故意哗众取宠,剑走偏锋博得注意。

唯独凤霄完全没放在心上,依旧笑意盈盈,崔咏让他走,他就真的摇着扇子走了,自有那些不在意他诗才如何的仕女将他团团簇拥,问东问西,引得不少男人心生嫉妒。

新任郡守元三思看着眼前面带病容的年轻人,挥挥手,屏退左右侍从。

“你有话和我说?”

原本,一介布衣,是没法与郡守如此轻易面对面交谈的。

但今日是文会,与会者大多是文人,郡守既来与民同乐,自然不能摆着架子。

还有最重要的,他见崔不去,莫名面善,依稀能想起昔日故人。

崔不去颔首:“再过片刻,会有一场热闹,郡守不必插手,只管旁观即可,事后我另外有事与你相商,还请稍安勿躁,不要急着离开。”

元三思很疑惑,没顾得上计较他的无礼:“什么热闹?”

崔不去看了走来的崔大郎一眼,嘴角噙笑:“崔家私通南朝的热闹。”

在崔大看来,崔不去站在郡守面前,神情态度行止,都有说不出的违和感。

对方无官无职,更无家世倚靠,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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