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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题菊花

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

——唐·黄巢《题菊花》

慈恩寺外,新开了一家杀猪的铺子。

杀猪原本没什么不对,但这慈恩寺乃是永徽三年时高宗皇帝为自己的母亲文德皇后而修建的,皇寺庄严,一直以来香火鼎盛,里面的和尚们都戒荤吃素。

每当新鲜的带皮猪肉开始被吆喝着甩卖时,吃斋念佛的小和尚们都忍不住默念:“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那杀猪的姑娘是个雨后清荷般婷婷玉立的美人儿。

按理说这么美貌的姑娘怎么能来杀猪呢?但她偏偏就一人坐镇铺子,手起刀落,功夫好得很。而且她的猪杀得有特色——她从来不用秤砣。无论是谁来买猪肉,她轻挽袖子,抬手切下一块,浅笑盈盈包好地递过去,不多不少正是客人要的斤两。

姑娘姓祝,只是个稚龄少女。但她落落大方,生意诚信,倒比许多男人更令客人信赖。

慈恩寺的方丈总觉得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亲自前来,劝祝姑娘把铺子搬个地方。

“我的铺子倒不是不能搬,若是——”祝姑娘眨了眨眼,天真狡黠,“方丈能给我一样寺庙里的东西。”

“施主要什么东西?”

“菊花。”

“……”正是百花盛开的春天,方丈和尚低头念了一句“阿弥陀佛”,这豆蔻年华的美少女莫非是故意刁难自己一个年老色衰的老头子?听说过猪会上树的,没听说过春天也能开菊花的。况且,慈恩寺内根本就不种菊花。

一句话难倒了方丈,祝姑娘笑吟吟地送客。

来而不往非礼也。第二天,姑娘敲开寺庙的门,拎着一块猪头肉彬彬有礼地问:“师傅,慈恩寺的菊花开了吗?”

和尚念着“阿弥陀佛”落荒而逃。

这一日,长安花比往常开得更好。

春闱科举刚刚结束,新进士们胸前簪花来游慈恩寺,风流态度与优雅举止让寺内桃李都黯然失色,引来行人们频频回头。按照习俗,他们会把姓名题写在大雁塔下,留作及第的纪念。

在题写名字之前,他们会推举一位书法最好的进士代为执笔。

本届进士中字写得最好的是探花郎。他的字非隶非楷,大气潇洒而不拘一格,遗憾的是在前些日子的月灯阁马球赛中受了伤,没能来参加游雁塔,于是进士们另推举了一位擅长楷书的士子,也是本届考试的状元来题字。

状元郎杜清昼的字端方稳重,落笔也很有风度。

受众人之托题写名字,杜清昼一笔一划都写得很认真。雁塔南门两侧的碑石雕刻着飞花走兽的明暗纹理,刻写着褚遂良的《大唐三藏圣教序》,令人不由得肃然起敬。

碑石下面,长了一丛不知名的草。

专心写字的杜清昼当然没有注意到那丛草,突然,只听一个少女着急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别动!”

正在写字的杜清昼停下手中的笔,回过头。

他突然就呆呆怔住。

少女一身绿衣就像柳梢柔嫩的初叶,在微寒的春色里悄然飘落他的心尖,清凉,微痒。早些年贵族女子出行还会带幂篱,遮住脸孔,让人只能朦胧绰约看到五官,如今的少女却更加大胆,一张清水芙蓉面直接示人不说,身边连个侍女都不带就来雁塔游玩。

杜清昼一时不知道手该往哪里放,笔也愣在半空中。

其他的进士也忍不住多看少女几眼,但回过神来就觉得不对了——现在是新郎君在雁塔题名,这个小姑娘跑过来是要砸场子吗?

果然不出所料,那少女走过来,俯身去看地上那丛草,见到草安然无恙,这才松了口气,随即抬头理所当然地对杜清昼说:“别在这里写字了,会踩到花。”

“……”

杜清昼平时矜持不多话,皱起眉头微红了脸:“姑娘,我……我等是新科进士,在此题名乃是奉圣命。”

少女耐心听他说完,顺手拿过他手里那支笔,十分通情达理地说:“知道了,那你走开,我替你们写吧。”

杜清昼正要阻止,少女已经挥毫写下“开元二十二年春”一句——刚才他只刚刚开了个头,少女闻弦歌而知雅意,替他续完了这句。

“拿墨来,把名字报上来。”少女回过头。

四周鸦雀无声。

她这些字,提锋与收势,飘带、顿挫与转折,都极有章法。更让人吃惊的是字里的渴笔——墨快用干时写出的“渴笔”极需要功底与腕力,往往是练过几十年书法的老先生才能将渴笔写得毫不艰涩,而她一个女孩子竟也写得遒劲有力。

被深刻打击到了的进士们无人作答,杜清昼震惊地凝视着那行字,突然抬起头,有点难以置信地上下打量少女:“你是……静思?”

少女愣了愣,随即眼前一亮:“杜欠揍?”

两人相视而笑,竟然是多年未见的旧识!

“竟然没认你出来,这么多年不见,你的样子变了好多!”祝静思开心地舒展好看的唇角,好奇地朝人群里张望,“裴三郎呢?他没有和你一起?”

见对方的目光从他身上移开,杜清昼的神色一黯,表情略有些不自然,但很快被他不着痕迹地掩饰过去:“他受了伤,今天不参加雁塔题名了。”

被称作裴三郎的,便是今日缺席的探花郎。

“原来你们都考上了进士,我还以为他睡懒觉错过了考试呢。”祝静思露出灿烂开怀的微笑,随即摊摊手,她显然很了解探花郎,“受什么伤?借口而已啦。”

月灯阁马球赛受的那点伤,绝对挡不住玩心比谁都大的裴探花出门,他不来,只有一个可能——他不乐意来。

“这位女施主……”倒霉的方丈和尚终于赶了过来,不合时宜地替进士们解围,“阿弥陀佛,雁塔题名非同小可,还请留该写之人来题写。”

“方丈大师,”祝静思微笑点头,好心地说,“我那里的带皮猪肉还有呢。”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方丈满头黑线,败下阵来。

祝静思笑了笑,将笔扔给杜清昼:“给你写吧,当心脚下别踩到我的花就是了。”

众人顿时都松了口气。

这次的雁塔题名虽有小小插曲,但最终还是由杜清昼将名字题写好了。

少女婷婷袅袅站在一旁,看着地上那丛草,眼神温柔惆怅。

一个高大俊朗的进士走过来,目光惊艳地在她身上逗留,很礼貌地说:“姑娘,在下是新科进士郑轩墨。”

祝静思朝他笑了笑,点点头。

郑轩墨朝身后看了一眼,除了正在写字的杜清昼,进士们都朝他竖起大拇指,不少人眼里露出嫉妒的神色,还有人在偷看祝静思。郑轩墨深吸一口气,红着脸说:“刚才姑娘写的字当真骨清神秀,令郑某自愧不如。若有机会,还盼能到姑娘府上请教书法。”

“府上?没有那种地方。”祝静思微笑,“我就在慈恩寺外杀猪,只有一个杀猪铺子。”

前来搭讪的郑轩墨吓了一跳,讪讪地赔笑:“姑……姑娘真会说笑。”

“我说真的,可不是说笑。”祝静思狡黠地眨眨眼,“我写字没别的诀窍,只因为我长年打铁、杀猪,手劲比一般人大而已。你家若是需要杀猪,可以叫我,只要五钱铜子,保证猪脑浆一点儿也不洒出来。”

情窦初开的进士郑轩墨落荒而逃。

祝静思没有骗人。

她爹是铁匠,爷爷是铁匠,爷爷的爷爷也是铁匠,家族世世代代都是铁匠。所以,杀猪只是她的副业,她最擅长的还是打铁。

八岁的祝静思已经会开炉打铁,小拳头握着铁锤,一锤捶打下去,火星四溅。

热气腾腾的铺子里,烧红的烙铁像是一颗滚烫的心脏,在火光里跳动。汉子们甩开臂膀,挥汗如雨的样子,就像在火树银花里喊着号子跳一场雄浑的舞。打铁铺子里常年炎热,记忆里的阿哥和阿叔们总是汗流浃背,连笑容都带着盐分。

忙碌一天之后,等夕阳冷却下来,清凉的夜色像一大瓢清水泼过整个村庄,喧嚣的打铁铺子突然变得安静。大片的鸟义无反顾地冲向远方的黑暗,再被一点点温柔地吞没。小静思会抱着她最喜欢的花猫,蹲在台阶上练字。

“其实写字和打铁很像,都要有恒心,一开始你觉得铁锤拿在手里很别扭,炉子里的火不是太大,就是太小,但打铁的时间长了,你闭着眼睛也能掌握火候。”

告诉她这些话并教他写字的那个人,正是现在的宰相张九龄。当年,张九龄被罢官返回故乡,开凿了大庾岭梅花古道,教村里的孩子们读书写字。张先生和祝静思以前见过的人都不一样,他举止儒雅,眉心里像是藏了一轮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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