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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一话 暗杀者狩猎

久未回家的我过得可快活了。

家里果然好。

晚餐疗愈了我。

母亲的菜并不算格外美味,但就是合胃口。

应该是因为我喜欢母亲,而非从小吃那些菜长大的关系。

于是,隔天我就到山里狩猎了。

这也不是为了答谢家里昨天招待的大餐,不过我今天要下厨煮菜。

蒂雅也表示想吃我做的兔肉奶油浓汤,我便来寻找材料。

「你的魔力和体力还撑得住吗?」

「是的,勉强可以!」

到我常利用的狩猎场地要穿过深山野径,途中还有猛兽的地盘,很是危险。

不像森林浅处那样经人手修整得好走,而且光要前进就会消耗体力,还容易伤腿。

之所以在这种地方狩猎,是为了避免跟领民抢猎物。

领民中也有人靠狩猎维生,我不想干扰那些人。

不仅如此,还有另外几项好处。

连猎人都不会涉足,代表有许多猎物。

在新环境狩猎,更会成为不错的训练。

以往我就是在这里靠狩猎来锻练。

「我发现亚尔特兔经过的痕迹了……卢各少爷,照这样看来应该还没有走远。」

走险径可以锻炼身法与体力,绷紧神经以免错失野兽留下的些微踪迹则可以锻炼注意力与集中力。

令人怀念。

塔儿朵走在我探过的路上。

她从亚尔特兔留下的些微踪迹推敲出猎物位置,并且紧随在后。

这次狩猎为了克服塔儿朵的弱点,我有给她两道课题。

一是上山以后,要恒常将图哈德之眼维持在发动状态。

图哈德之眼会持续消费魔力,除非具备【超回复】,否则当常态用很快就会累倒。

正因如此,非得保持以低功率发动的状态才行。

透过长时间发动最基本的功率来学会拿捏魔力。

另一道课题,则是要使用新准备的武器。

塔儿朵使长枪已达堪称一流的境界。

照这样自然该以超越一流为目标,不过要变更强的捷径就是并用新武器。

虽然这会偏离骑士或武术家的正途,但我们是暗杀者。

贪图的唯有变强。

塔儿朵拔腿冲刺。

口中还唱诵蒂雅照其需求创出的魔法。

那是适用于暗杀的魔法。

「【风影】。」

塔儿朵原本擅用的是顶著风罩消除空气阻力,一面减轻体力消耗,一面高速移动的魔法。

刚才发动的则是改编版。顶著风加速,同时那阵风还会抹消气味与声音,掩盖掉动静不让猎物察觉。

只不过,声音与气味无法完全抹消。要完全抹消声音与气味,必须有细腻无比的操控。

这样的话,魔法本身的唱诵难度将随之提高,还有驾驭起来会变难。

正因为如此,才要把魔法本身简化到一定程度,减轻运算的负担,同时再以暗杀技术来弥补其不足。

用言语来讲很容易,执行却是困难的。

「身手不错。」

亚尔特兔的听觉和嗅觉异常灵敏。

既然可以从下风处逼近,又没有被它察觉,应该算及格。

我从略远的位置顾著塔儿朵。

塔儿朵掀起了裙襬。

左大腿佩有拆解过的长枪,这次另一边则佩了手枪及枪管。

那正是我交给塔儿朵的新武装。

「连塔儿朵也能运用的【枪击】。希望会顺利。」

我和蒂雅用的【枪击】有莫大缺点。

首先,【枪击】得用上火属性的爆炸魔法,只有一小部分的具备魔力者能用。

再者,若是靠珐尔石爆炸来发射子弹,只要预先把魔力灌入珐尔石,任谁都能使用,然而缺点是爆发力太强,为了承受爆炸就要让武器大型化。

因此我研发了将珐尔石碾碎的粉末。

用这种形式就能以粉末量调节适当的威力。

塔儿朵用的手枪子弹里填入了粉末,以手枪尺寸的牢靠度而言勉强承受得住。

塔儿朵拔出右腿上的手枪,把枪管装到短枪身的枪上。

极近距离可以发挥短枪身好拔的优点,若是中长程就可以装上枪管提高精准度。

塔儿朵灌注魔力,藉此让珐尔石粉末一口气进入临界状态而引爆。

子弹从手枪飞射而出,将亚尔特兔的脑袋轰得粉碎。

塔儿朵是用单手开枪射击,不过这是具备魔力者有办法强化体能才办得到的事。

这玩意儿的威力比麦格农子弹高两倍以上,即使是壮汉用双手拿稳开火,也会被这匹悍马震得往后退。

由于研发的枪是要用来杀具备魔力者,完工的枪械威力才会如此蛮横。

「卢各少爷,我办到了!我有把能吃的部分留下来。」

片刻前,训练曾进展到猎取亚尔特兔的部分,却因为子弹命中兔子的躯体中心,就轰得零零散散了。

要享用其美味,非得开枪掠过脑际。要先凑近到极限,并在那种状态下保持冷静,精准射击才行。

这是为此所做的训练,而塔儿朵达成了。

「做得好,你合格了。那把枪的手感如何?」

「非常得心应手。可以连射到六发实在太棒了呢。」

扣下扳机,转轮就会旋转,让下一颗子弹填上。

我交给塔儿朵的手枪是左轮式,子弹可以装填到六发。

追求性能的话就不该选左轮手枪,用自动手枪会比较好。

然而,万一膛炸可不成。

除了装填的子弹,还要设置阻绝外来魔力的结构,采用左轮式较恰当。

「这样啊,有不满意的地方尽管说。这仍属于试造品,是需要改良的。」

「好的!我想到就会逐一向少爷报告。不过,这真的好厉害,居然都不必唱诵,而且只要是具备魔力者,任谁都能用这使出威力高超的魔法。」

这把枪正如她所说,是将任谁都能使用的特性置于心头。

……希望在将来倘若不靠珐尔石也弄得到高效能的火药,立刻就可以造出名符其实地任谁都能用的枪械。

「把一切托付在一名英雄身上的时代迟早要完结。或许这把枪会担起那份职责。」

我打趣地说。

过去,在中世纪欧洲是由枪械驱逐了骑士社会。

名为骑士的特权阶级能被容许,是因为骑士们从小锻炼身体、学习剑术,以压倒性强者身分称霸于世,而且有力量保护农民所致。

不过,当枪械这种任谁都能轻易杀人的道具问世后,一切都瞬间改变了。

骑士们从小累积的锻炼在铅弹前没有任何意义,反而农民只要经过短短几天训练,就会成为连骑士都杀得了的存在。

骑士已不被需要,农民开始觉得让人榨取是愚蠢的,骑士社会便告终了。

「卢各少爷打算把枪散播到全世界,了结现在的社会吗?」

「目前我还没有那么打算啦。」

这个世界,不,这个国家的贵族勉强还维持著安定。

用不著特地撒下火种。

「我们差不多可以回去了。」

「好的,真期待卢各少爷做的奶油浓汤。奇妙的是即使学了食谱,我也煮不出像少爷那样的味道,都会有些不够味。」

奶油浓汤。

我小时候在这里做过,不知不觉间就成了图哈德名菜的一道料理。

在图哈德的旅店会用这道菜款待旅客,旅客又将名声传到世界各地。

……到了近年,甚至有好事之徒来图哈德领表示想品尝道地的奶油浓汤。

「我可没有用上什么特殊的做法。」

「请让我在少爷旁边观摩。今天我一定要解开秘密!」

塔儿朵鼓起了斗志。这女孩喜欢烹饪多于行刺。

而我们闲聊归闲聊,她仍手脚俐落地剥去兔子的皮、放血、完成解体,再用树皮捆起来,从这些细节来看实在厉害。

回去以后立刻用塔儿朵猎到的兔子煮一顿美味的奶油浓汤吧。

塔儿朵今天卖力狩猎,得把最好吃的腿肉让给她才行。

晚餐开动。

今天的菜色有兔肉奶油浓汤和自家烘焙的面包,此外还有急就章多做的另一道菜。

奶油浓汤是用兔骨与图哈德山上的野生香菇晒乾后熬的汤头,加上白酱炖煮而成。

汤料则是大量用上当季时蔬与兔肉。

「小卢做的奶油浓汤果真是绝品呢。儿子的滋味沁入脾胃。」

「妈,母亲的滋味倒是常听人说,但我没听过儿子的滋味这种表达方式耶。」

「可是,味道尝起来就是只能这样形容啊。呼,小卢好好吃喔。」

「这句台词让我觉得乱恐怖的就是了。」

母亲含著奶油浓汤,露出满面笑容。

「呜呜呜,我希望自己起码在厨艺方面要赢卢各少爷的……这样子当专属佣人的意义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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