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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我的耳朵在犯罪

林毅本以为靖夜司这么不作为,城里应该有很多妖魔鬼怪,所谓的太平,也不过是粉饰太平。

没想到,这城里还真是没有异类作乱,像是整个城的妖魔鬼怪都集中到了红翠楼一般。

就连星沙城都没有这么干净,要知道,林毅在星沙城可是四处搜寻找怪刷的,那也会时不时刷新几个孤魂野鬼。

豫章郡这么干净,反倒更加诡异了。

偌大的一个城,连个鬼影子都没有,这正常吗?

这不正常。

而导致不正常的事件发生,必定有其缘由。

林毅几个闪烁,跳到这个城市最中心的位置,将天目施展到极限,这次,他将搜索范围扩大到了豫章城外三十里。

出了城,妖魔鬼怪明显多了起来,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都有不少妖气波动。

林毅随缘挑了个方向,打算去采访一下那里的妖怪。

出城路上这会儿已经少有人迹,月黑风高,少有走夜路的人。

走夜路既怕歹人,又怕野兽,还怕妖魔鬼怪,路还看不清,除非是不得已的事情,没有人会选择晚上赶路。

但今日张胜就是有些不得已了。

他本来在红翠楼玩得好好的,刚爽完,怀里的姑娘忽然着火了,吓得他赶紧抽身而退,鸟毛都烧了好几根。

他还以为自己天赋异禀,把姑娘弄着火了,才发现整个红翠楼都发生了骚乱。

他赶紧拿起衣服跑,也顾不得穿,跑到了红翠楼外面,才见着了一堆难兄难弟。

红翠楼大火,这肯定是没办法再留宿了,恰好他都爽完了,还没来得及给钱。

这不就等于白嫖了么?

担心官府之后的调查会给他带来麻烦,张胜便趁着还没到宵禁的时候,连夜回村。

今天晚上虽然受到了惊吓,但总的来说还是赚了。

白嫖的机会可不多见呢!

想到这里,张胜又开始惋惜那个被火烧死的姑娘来,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狠人,怎么能对那样的美人下手呢?

以后想要再尝到那般滋味,恐怕难喽!

张胜心中翻涌着邪念,忽然听到一阵啜泣声。

张胜也吓了一跳,这大晚上的,黑灯瞎火,忽然听到女人哭,可不渗人么?

仔细朝着发出声音的方向看去,便看到一个柔弱的女人蹲坐在地上。

“什么人?”

张胜大声喊了一句,给自己壮胆,那啜泣声也整个停住,似乎受到了惊吓。

那女人抬起头来,借着月光,张胜看到那张梨花带雨的脸,顿时目眩神迷。

好一个可人儿!

“姑娘,大晚上的,你怎么一个人在此哭泣?”

张胜见了美女,胆子自然就大了,走近一看,才发现女子衣衫不整,有好几处破裂的地方,露出了大片春光,还有些若隐若现的藏在破碎的衣服之下,反倒增添了几分诱惑。

张胜不由口干舌燥,想入非非,如此美人,荒郊野外,就算做点什么,也没有人会知道。

那女人见了张胜,可怜兮兮地道:“我本是住在城里,今日去乡下探亲,不想晚归时遇上强人,险些遭受凌辱。

虽侥幸逃过一劫,但跑到这里,双腿扭伤,再也走不动了,想起今日的遭遇,不禁悲从中来,不想吓到了公子……”

张胜此时已经是色令智昏,哪里会去想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如何能从强人手下逃脱,光顾着看好看的东西了。

但张胜心中虽起了邪念,却也没敢趁势强来一发,只是献殷勤道:“姑娘莫怕,既然你遇上了我,这事我不能不管,我家就在不远的村子里,不如我先背你回家,明日再送你进城。

你放心,我家中还有父母,断不会对你不利。”

张胜心里也很激动,这样一个美人,自己救了她,说不定日后就能开启一段良缘呢!

“多谢公子!小女子无以为报,日后必有重谢。”

不用重谢,以身相许就可以了。

张胜心里想着,弯腰背起了女人,朝着自己家里走去。

但也不知为何,往日走一刻钟就能到的地方,今日却是走了快半个时辰,还没有看到家门的影子。

倒是身上的姑娘越来越沉。

“公子可是累了?要不停下来休息一会?我是不是挺沉的?”

背后的姑娘温柔地说着,似乎还有些内疚,张胜听到这话,哪里好意思说自己不行,马上提起精神道:“我不累,马上就到了。”

“你是马上就要到鬼门关了。”

一个清越的声音忽然在身后响起,莫名地,张胜感觉眼前像是有一层迷雾被破开了。

随后,他只觉得身子一轻,身后的姑娘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

“诶,姑娘?”

“你是在找这个么?”

张胜这才看到面前站着个帅气的男人,他的手里拎着一只兔子,那兔子还在不断挣扎着,却无论如何也逃不出男人的手掌心。

“这是……”

张胜一脸懵逼,搞不清这是什么情况。

帅气的男人当然是林毅,他随便挑了个方向找妖怪,恰好就看到一只肥硕的兔子趴在一个男人肩膀上。

这兔子精道行才五十年,甚至还没有化形。想来是用了什么障眼法,才能让那男人背着它。

妖的种族不同,战斗力的差距真是太大了。

当初在清河村的虎妖也不过五十年道行,当时已经有六十年道行的林毅对上了,也难有胜算。

而这只兔子也是五十年道行,只需要一个正常成年男人,就能将其降服。

这个男人着了道,多半是状态不好,心中有了邪念,才会被药物所惑。

“我再晚来一会,你就要被这兔子吃了,看你眼底黄浊,一看就是在想淫*之事,若非如此,也不会被这小小的一只兔子算计。”

林毅揪着兔子,看它两条腿还在乱蹬,不禁吐槽道:“你看,还是只公兔!”

“上仙,妾身真是雌的啊……妾身没想杀他,只是吸一点点精气而已。”

在张胜震惊的眼神中,兔子开口说人话了。

他哪里还能不明白,自己这是遇上妖怪,又被仙人救了。

想起之前的经历,他不禁后背冒汗,感激林毅的话都卡在喉咙里说不出来了。

林毅知他受了惊吓,这是一时失语了。

他也不在乎别人的感谢,但还是打出一道凝神静气的符文,给张胜安神。

“感谢的话就不必多说了,回家好好休息吧,多行好事,少生淫心,这种事情就不会再找上你了。”

说罢,林毅提起兔子便飞身前往下一个有妖气的地方,路上,林毅也开始了对大白兔的拷问。

“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你,回答好了,我就放你走,回答不好,我可是知道兔子的十种吃法……”

麻辣兔头、红烧兔肉、烤兔……

这兔子都已经成精了,味道肯定非常不错,降妖谱都给出了肯定。

兔子精听到林毅的话,顿时整个兔都吓傻了,也不敢再扑腾,只得乖巧地道:“上仙请吩咐,小妖必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我看你在城外行凶,为何不去城内?”

“上仙……您莫不是在说笑?我这种小妖怪,哪里能够进的了城?

小妖平时不害人的,就是总是听到别人说男人的精气比草好吃多了,这才第一次下手,上仙你一定要原谅我呀!”

呵呵,第一次?

林毅见多了这种谎言,犯事被逮到了,永远是第一次,降妖谱已经给出了答案,这兔子,已经有过几次经历了。

不过,她的确没有杀过人,但未必是她心善,更有可能是前几次没有经验,刚才若不是林毅阻止,张胜很有可能死在这里。

凡俗中人,被精怪吸食了精气,轻则大病一场,重则再起不能。

虽不至于丢掉性命,但对穷苦百姓而言,有病比要命更可怕。

所以兔子的行为,在林毅看来,属于可杀可不杀的范围。

但看这兔子不老实,还是杀了好,免得日后又出去害人。

林毅划拉出一道剑气,干脆利落地将兔子斩了。

食材自然是保留下来,放进了云袋冰好。

接下来,林毅便去找下一个幸运儿了。

被他天目锁定的妖气,自然是无处可逃,不过,离城区最近的妖怪,反倒都不怎么强大。

林毅问了好几个妖,云袋里新增的食材都足够做一桌筵席了,才总算是在一只三百年的鹰妖嘴里问出了线索。

“城里是狐狸精的地盘,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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