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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弃猫公主的前奏曲 第四章 守护者的忧郁

一声长长的叹息逸出。

啊啊真麻烦啊。

无精打采的叹息中仿佛可以听见那种台词,而当事人之所以没有出声,当然是因为出声会更加麻烦。

不论是用细布随意扎起的漆黑长发,或是丧服般的黑外套包裹的高挑身形,总而言之,他的打扮就是怕麻烦的结果,不过如此而已。

守护者夏侬卡苏鲁。

那个名字不知何时开始,甚至在某些人们之间成为一个令人胆战的传闻。

旅行迄今约莫一年,跟拉寇儿连番击退了王室秘密雇佣的杀手,因此造就了那种传闻。虽然多次面临死亡危机,但每次从死神手中成功逃脱后,他和双胞胎姊姊也磨练得更加高强。

然而

人的态度也不会因此出现戏剧性的转变。人类只要超过二十岁,性格这种东西大抵就难以改变。真麻烦是他的口头禅,单从这句话便可推测出他的性格,而今天他也是以这副态度面对袭击的刺客。

话虽如此。

你、你这家伙

此刻,就与他对阵的对手而言,绝对无法忍受的吧。明明应该要以性命相搏,他却显得非常没劲。

你这家伙啊

这里是离城市主要干道不远的一条岔路。

虽然路面平整,岔路依旧是岔路,周围的风景就只是无意义的笔直道路,以及两侧一望无际的杂树林。才刚要天黑,这里就已人迹寥然,应该算是袭击的绝佳地点吧。

而今,世界全染上了黄昏之色。

就连决意杀敌而相抵的刀刃,都蒙上一层倦怠色彩的时分。

但是

夏侬将长刀翘起,对方的巨剑难以置信地轻松飞向天际。被弹飞巨剑的胡须男反射性地想去拾起武器,刚一转身他就僵在当场。

刀刃抵住脖子的触感。

夏侬的长刀弹飞巨剑后,直接翻转架在男人的颈部。

迅雷不及掩耳。

灌注全身力量的直线性动作,将对手连装甲一齐砍断、贯穿,乃是大型剑的基本技巧。相较之下,刀的基本技巧则是变幻莫测地挥舞,劈开对方的弱点;正因如此,刀的刃很锐利,打击动作也很流畅迅捷。

但就算这样夏侬的斩击还是太快了,令人难以置信地凌厉、迅捷,而且非常细腻。

从皮肤传来的触感令胡须男战栗。

只要夏侬轻轻送刀,他的脖子就要鲜血狂喷就是那种微妙的感触;换句话说,对手的刀法已经出神入化到能够轻易割开一层薄皮。

终究不是对方的对手。

可是,他也不能束手就擒,要高傲的他坦承败北是不可能的事。

你你们这些家伙

男人不修边幅的脸上露出愤慨的表情,对于联合伙伴一同进行奇袭,他没有半分后悔。

但,单纯是因为和那种高傲不相称的厚颜无耻,或者是

你、你们这些家伙,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就算是再没知识的平民百姓,也该听过圣葛林德神谕吧!

他简直就象正义化身般地振振有辞。

然而

那么,大叔。完全不理会对方的言论,夏侬重新瞅着胡须男的打扮说。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来历,不过既然要别人献上宝贵的性命,自己也应该要有所觉悟吧?

没有装饰的朴素硬革铠,是擅长穿梭沙场的佣兵们所喜好的战斗装束,但这个胡须男的铠甲却过于干净。曾经在实战使用过的武器防具,即使再怎么小心保养,还是会留有某中程度的脏污和伤痕可是这个男人的装备完全看不到那种痕迹。

舞剑的动作也过于曼妙,不同于佣兵自成一派的实战剑术,那是曾向名剑士事师从基本动作开始练习的正统派剑术。

很可能这个胡须男不是佣兵。

蠢材!你们这些家伙真是大蠢材

声音嘎然而止。

大红色的液体忽地开始在笔直的刀刃尖端凝结成红珠。并未特别感到痛楚,因此反而更加激起他的恐惧。如果这才是这名青年的实力,那他定能在当事人还来不及发现之前斩飞其头颅吧。

男人含羞带怯懦的视线重新环顾四周。

横倒在地的人影有一个、两个、三个。

其中两个人和胡须男同样身穿硬革铠,另一个人则身穿绣有复杂白色图案的淡蓝色长衣,那是魔导士的标准服装。

一般而言,擅长攻击性魔法的魔导士,其战斗力大约等于十名步兵,这当然是与专攻肉搏战的步兵相比的数值总之,如果第三人并非虚有其表,他们这群袭击者的战力总合大约是十三名步兵相当于一个分队。

而夏侬一个人就将他们全击倒了。

甚至没有杀死其中任何一人。

倒地男人们的背脊和胸口依旧微微起伏。乍看下或者骨折,或淤青,或淌血,呈现满目疮痍的惨状,但至少都还活着。

这是多么困难的事自不待言,击倒而不击毙想要杀死自己的敌人,纵使是一对一也极难达成。假如对方有数人,那么除非双方战斗力有相当差距,否则应该是不可能的任务。

看你是要失明、膝盖粉碎性骨折,还是断右臂,自己选吧!

然而用严酷的选择胁逼对方的夏侬声音里,却没有胜利的欢愉和自大,倦怠的口吻此时依然极度不耐。

你这蠢货,那个少女

那我帮你选了,可以吧?

等等一下、等一下!

看着随手扬起的长刀,胡须男神色骤变。夏侬性格似乎意外老实,长刀停在半空问道:等多久?

呃,这不是等多久的问题吧你应该也知道十六年前的圣葛林德神谕吧?

不知。

被对方用一句话否定的男人一时语塞。

不不可能不知道吧?那么有名的传言耶!我告诉你,那个神谕就是

啊啊烦死啦

夏侬说着重新握刀。

呃,所以我叫你等

不要,真麻烦。

然而

一瞬间,胡须男的表情暧昧扭曲。

噗下一瞬间,男人的表情全然改变从恐怖变成喜悦。呼呼呼哇哈哈哈哈

夏侬诧异地瞅着突然放声大笑的男人,垂下手中长刀。虽然看上去象是疯了,但男人眼中有一种确信胜利者的傲慢。

哇哈哈哈哈,毛头小子!

干嘛?胡子老头。

胡、胡子老头反、反正这次是你输了,看看后面!

心里有一点受伤的胡须男伸手指向夏侬身后。夏侬尽管烦闷得皱眉,还是毫无戒备地老实转身。

没有比这种行为更粗心的了。

胡须男一时也有些错愕,但看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决定偷袭夏侬的背心。

白痴!

可是

他僵在当场,身体不能动,全身犹如麻痹般僵硬。并不是因为外力压迫,而是求生本能发出悲鸣,拒绝移动身体。

夏侬完全没有回头看他,连长刀也没有对着他,可是

呜呜

男人此时才初次明白,真正的杀气是为何物。

另一方面,夏侬的背后

和佛朗基伯爵送他们时大致一样,虽然多少增添一些伤痕,但乍看下和经常在大道出没的载货马车也没什么不同。

只不过,隐藏在那辆民生用马车的平凡外观下的各种装备,已多次拯救夏侬他们。诸如乘客室的百叶窗户可以嵌入装甲板,而覆盖大部分车体的黑色涂漆,也是军用马车专用的耐火涂料,即使是马匹身上象是用来御寒的装束,其实亦是刀剑不入的钢铁维所缝制。

这根本不是载货马车。

规格甚至足以与军用马车匹敌。

而今那辆马车旁伫立着三个人影。

第一个人。

身穿与夏侬同款的黑外套、厚皮革手套和皮靴的人,是旅行装束的拉寇儿。

一旦这样穿着成套的衣服,两人也显得格外相似。虽然这对双胞胎来说是天经地义,但即使有男女之别,两人却宛如从同一模子里刻出来的,外貌上有许多共同点。

只不过,她那种懒洋洋的特殊气息和旅行以前毫无二致,无论何时都带着一股水气的迷蒙眼眸,照样飘荡着没来由的幸福感,和夏侬形成强烈对比。

啊啊拉寇儿。

什么事呀,夏侬?

光听就足以让人膝盖发软掉的声音悠闲应道。

你隔壁的先生是谁?

那是第二个人。

身穿平常村民装束的中等身材男子,唯一特征就是没有任何明显特征的那种人物。

正因如此,他双手握着的东西就更引人注目。

细细的短剑,而锐利的尖端分别抵着女生们的咽喉。

似乎是伏兵。

应该是趁着夏侬留意其他四个人时接近马车的吧。

把武器丢掉。

命令的声音也是一点个性也没有。

那不是威胁,发出这种声音的人,即使是小女生也可以痛下杀手。由于习惯杀戮,早已失去情绪的职业暗杀者特有的干涸声音。

没辙了啊。

夏侬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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