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小说>都市青春>重生,我就想当个富二代> 第四章 回到久违的家

第四章 回到久违的家

下一节课就是自习时间。

临近高考,除了突击学习外,老师所教的知识不是很多,更多都是让同学们根据自身的不足去复习。

陆洋趁机往周边扫了一眼,大部分同学都在埋头苦读,要么刷题,要么背单词。

高三的生活真是越来越卷啊,从高考开始卷,一直卷到大学,大学后毕业找工作,到买房结婚,不停的内卷,无数人头破血流的想要上岸。

学霸们成绩那么好,都在认真做题,根本不给学渣们翻盘的机会啊。

顾小婉埋头做题,她今天穿的衣服下摆是不规则的那种,偶尔会露出一抹白皙。

陆洋原本没有多少兴趣,可是架不住顾小婉总给机会啊。

终于,顾小婉察觉到陆洋频频的往自己身上看,狐疑的看着陆洋。

“你怎么不写作业?眼睛往哪里看呢?”

陆洋是什么阅历,马上就想到该怎么回答。

“这节课不是音乐课吗?怎么没见音乐老师来呢?”

他记得高中生涯印象最深的是音乐老师,那个气质清冷的音乐女老师,哪怕没给他们上过几节课,惊鸿一瞥让不少男同学念念不忘。

“现在咱们都高三了,哪里还有音乐课啊,就连体育课都被其他老师抢走了。”

陆洋:“原来是这样啊。”

顾小婉成功被陆洋转移了话题,也就忘记刚才的狐疑。

陆洋开始低头做题,主要是老师们留的作业实在太多,完不成的话还会被约谈叫家长。

这简直了,让他这个心理来写作业,还要叫家长!

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忽然,顾小婉指着一道数学题:“陆洋,你帮我看看这道题该怎么解?”

陆洋靠过去,满脸问号。

他才刚重生来啊,虽然数学很强,但是很多公式都忘得差不多了。

属于这道题认识他,他不认识这道题!

“这个要等我查查资料。”

顾小婉狐疑道:“你的数学不是很好嘛,怎么连这都不会了啊?”

陆洋无语,顾小婉这个女生怎么有点死心眼呢。

我总不能告诉你,我是从未来过来的吧。

他只要继续转移话题:“我这道英语不太会,你给我讲讲。”

顾小婉靠过来:“哪个?”

他们的身子不自觉的距离很近,陆洋嗅到顾小婉发间的味道,非常好闻。

顾小婉笑道:“我就说刚才英语老师出的题是你蒙的嘛,呐...你听好啊,我给你讲讲。”

陆洋收起杂念,开始听顾小婉讲解试题。

两个人一问一答,尤其陆洋心智成熟,聊天的方式非常巧妙,他把话题自然而然的就聊跑偏了。

陆洋问起学习之外的问题,包括顾小婉喜欢看什么电视剧之类的。

顾小婉透露她回家后喜欢看流星花园和蓝色生死恋,还喜欢喝校门口对面的奶茶。

两个人就这样在书堆后面窃窃私语。

顾小婉发现陆洋跟往日有些不一样,首先是变得能说会道,并且跟他说话非常的...舒服。

嗯,确实舒服。

因为他的话题总能勾起她的共鸣,让她忍不住想要把天继续聊下去。

跟校花在一起的时间过得特别快,随着放学铃声的响起,同学们开始收拾课桌上的东西。

这个年代,明江市还是三线小城,房价也是白菜价。

明江一中的高三有八个班,其中三分之一是走读生,剩下的都是周围县城或者偏远地区的住宿生。

陆洋和顾小婉是本地人,所以他们都选择走读。

校园门口的人迅速的聚集,又逐渐的向四周散去。

陆洋和孟晓鹏率骑着自行车出来。

他看到了何文超,他爸开着崭新的帕萨特过来接他放学。

此举是何文超为了衬托自己的家境,在所有师生的目光下,自己车接车送是何等的优越?不像那些穷逼,天天骑着破自行车,掉链子不说,刮风下雨的时候显得特别狼狈。

陆洋眼里一阵鄙夷,更多的都是仇富心理吧。

每个人跟每个人的命运都不同。

孟晓鹏问:“你等谁呢?咱们不回去啊?”

陆洋笑道:“等等校花,快出来了。”

孟晓鹏瞪大眼睛,结结巴巴道:“卧槽,你..你不会是想和校...”

他看了看周围的同学,身子靠过来,压低声音说:“你不会是想追校花吧?难道不知道何文超也喜欢校花吗?”

陆洋深吸一口空气,缓缓吐出来:“何文超算个鸡儿啊!”

这时,顾小婉和隔壁班一位叫林子薇的女生推着自行车出来。

顾小婉看到陆洋还没有走,她过来打招呼。

“陆洋,你们怎么还不回家呢?”

“这不是等你们嘛,都晚上9点多了,多个人作伴多份安全。”

“那行呀,以前我还叫过你一起作伴回家呢,结果你都不搭理我。”

陆洋骂自己:我以前真是个傻逼。

一行四人骑着自行车回家,宽敞的道路上汽车很少,周边大部分商店都关门了,也有零零散散的小卖部继续亮灯营业。

陆洋扫过那些熟悉又陌生的街景,这条路他走了整整三年!

二十分钟后,顾小婉先到家,她们小区的位置和环境都很高,主要顾小婉的爸爸是处级干部。

“陆洋,明天早读的时候记得在我们小区门口等我啊。”

“嗯!”

再往前一个十字路口,林子薇也到家了,她跟陆洋和孟晓鹏挥手告别。

陆洋家和孟晓鹏的家位于明江市郊区,相当于城乡结合部的那种,都是自建民用房。

不过用不了10年,他们家就会成为明江市发展的核心地段。

十几分钟的时间,陆洋终于看到熟悉的景色,跟自己记忆中没有丝毫偏差,既熟悉又恍然。

他乡纵有当头月,不敌故乡一盏灯。

坑坑洼洼的公路两侧竖立着一排排平房,唯独陆洋家是二层楼房,那还是他爷爷在的时候建盖的。

一楼已经租出去,是一对外地夫妇开的早餐店,二楼是陆洋他们家住的地方。

孟晓鹏的家要更远一点,他挥手跟陆洋告别。

陆洋等孟晓鹏离开后,熟练的拧开房门把自行车推进去,然后锁好门。

他蹬蹬蹬直奔二楼,门把手还挂着红绳,老妈说这是大吉大利。

打开二楼房门,映入眼帘的是老式家具,磨得发黄翘边的木地板应该有十几年了吧。

狭小的客厅收拾的很干净整洁,一看这家女主人就是勤快的人。

房间内还飘荡着炒菜的味道,肯定是老妈在给自己做晚饭。

“妈,我回来了!”

陆洋把书包随手仍在沙发上。

厨房里,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正系着围裙在炒菜。

她扭头看了一眼,发现陆洋没把书包挂起来,开始唠叨:“这么大的人了,一点后手都没有!不知道把书包挂起来吗?连拖鞋也不换,那个运动鞋穿一天了,也不嫌闷得慌?”

陆洋听着老妈沈丽娟唠叨的声音,莫名的感觉温馨。

自从他在外地工作后,也就过年回来才能听老妈絮叨几句,随着老妈的年龄越来越大,她的话也越来越少。

现在想想,家人的陪伴真的最容易被忽视。

我们的梦想都是成为超级英雄,却从来没有想过替妈妈刷一次碗。

铅笔小说 23qb.net

<=19目录+书签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