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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4章 女人之觉醒10

她心头冒火,这火气堵得她面色难看,喉头跟卡了什么东西似的。董云胸脯剧烈起伏了几下,“我要和你说的那个人,当面对峙。”

她其实已经差不多心死了,出现了一个小妖精,她本来是不急不躁,这把岁数了,还能叫个小妖精给弄乱了阵脚?

在她看来,他们就是小打小闹,小妖精嘛,长得漂亮又会来事儿,勾引男人的招儿多了去了,这热情早晚会褪去,林秋风这人好面儿,他才不会愿意自己的妻子是个百乐门唱歌的,说出去,那真是丢死个人了。

但知道归知道,一看他那样儿就来气。

后来看见了歌女曼曼身上的衣服,她真的险些背过气去,他拿她的衣服送给别的女人,还是个歌女!

还有这个这束花,这枚戒指,一看就是女人挑的,他要是实话实说了,她可能还没这么绝望,可他……

“你这样,我还要不要面子啊!你不嫌丢人,我先丢人,人家会以为我怕妻子,连个女人都管不住,这男人在家要是不能做主,出门是会让人笑话的,你难道这样不懂?你这样太不懂事了。”

这本就是杜撰出来的人,他要上哪里找呢。

林秋风把花一扔,“走走走,我们回家去,我保证我以后不和他们来往。”

“你别骗我了,你是来找女人的吧,都到这个时候了,你还要骗我,你对得起我吗?对得起我们的孩子吗?”董云捂着犯疼的胸口,发出声嘶力竭的质问。

望着董云漆黑的眼睛,林秋风心里有了那么一点心虚。可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他,他干脆藏开天窗说亮话,一次性把话说完。

“这一年半以来,你把我当过男人吗?你让我洗衣服,你的衣服,女儿的衣服,我的衣服,你还要我做饭,扫地,我是斯文人就不和你计较了,但是和你,我是真的过不下去了。”林秋风索性破罐子破摔。

他觉得自己学富五车,可以称得上满腹经纶,便是孔孟再世也不过如此,就是被琐事耽误了,不然,不然他早就出门了。

这些天,他别提过得多快活了。

他每每出门参加交流会,他都是被追捧的那个,人人都邀请他上座,让他来点评习作,而他随意说两句便能引来无数赞扬,俨然成为这个小圈子标杆。

他功成名就了,现在这个小圈子也看不上了,里面甚至还有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他以后可是要成为大作家的男人,怎么能整日和这些人混在一起呢!太没前途了。

他功成名就了,黄脸婆当然也看不上了,毕竟还有那么多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呢。

“你对我颐指气使也就算了,还整天骂我说我,你这样的人,根本就不是个合格的妻子,我和你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林秋风冷着脸说。

也不知他这张嘴是怎么长的,总是能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错误都推到别人身上去。

一字字一句句,皆是控诉与埋怨。每个字她都认识,可融合成句子到了耳朵里,她却听不懂了。

她早就该看透了,他从来都不是她想象中那样真诚的人啊。他欺软怕硬,见利忘义,毫无原则……

董云捂住脸,她的眼眶干涩酸痛,想要流泪,却根本哭不出来。

她的脸呈现出一种灰败的颜色,不过很快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了。

她沉默地盯着他七八秒,心里的熊熊烈火在燃烧。

“我们离婚吧。纠缠不休只会讨人嫌。”说这话的时候,他是脸上是终于解脱了的欢欣。

董云性子高傲,这么多年以来,从未在林秋风这里受过这般委屈,登时就气恼地红了脸,“你混蛋,我为你,我为这个家付出了这么多,你现在却要踹了我,我告诉你,没这么容易!”

林秋风很聪明,如意算盘打得妙啊,可董云也不是傻子啊。

当她开始咬人的时候,那掉得可不仅仅是一块皮肉。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她算是明白了,这男人要是变了心,十头牛都拉不回来,这些年她吃了这么多的苦,他有钱了,有名气了,就不要她了,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这些年过去了,她早就不是当初什么都不懂的小可怜了。

她以前长得那么好看,刚入报社的时候就被当时的老主编盯上了,后来又被小混混头子看上了,可最后谁得逞了?

林秋风还以为她是当初那个一束花一首情诗一个含情脉脉的眼神,就能被骗去睡的女人?

好吧,她是栽在了姜东身上,可姜东还没占着她的便宜呢!

现在姜东跑了,他还想不负责任,一走来之,那她怎么办?

灰溜溜地跑回娘家,爹爹死了,哥哥一直不待见她,当年嫂子的孩子就是因为她没掉的,她回去以后肯定不受欢迎,当年因为口舌之争,扑上去推了嫂子一把。

然后,嫂子就从二楼楼梯口摔了下去,鲜血在她身下炸开,女人发出了痛苦而又悲凉的哀嚎。

哥哥知道以后,快要疯了!

他吼叫着让佣人备车,从始至终没有再看她一眼,直到确认孩子真的没了,他回了头,看了一眼缩在父母身后的她。

那个眼神,让她从脚底板升起凉气,毛骨悚然。

她想道歉,想认罪,可嘴巴张了张,却一个道歉的字眼都说不出来,只有满满的心虚。

那时候哥哥胡子拉碴眼底乌青,一看就是很久没休息过了,而她抱着母亲的胳膊说自己都知道错了,为什么哥哥还非要不依不饶的。

而一切的根源,都是这个男人,她嫂子觉得林秋风不好,而她正是叛逆的时候,看着楼梯心生恶意,推了嫂子一把。

她难道真的不知道刚怀上的宝宝会这么脆弱?不,不是的。她只是太生气了。

她出生在军政家庭,父亲在政府担任文职,哥哥则加入了军队。

她小时候也过过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小姐生活,后来时代变了,她进了学校。

她是一个很喜欢学习的人,在学校里学得很认真很刻苦,接触了新思想,参加过一些游行和演讲。

她自认思想先进,义无反顾地追求自己的爱情。

父母哥哥一心想要把她嫁给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哥哥,他们两方一拍即合,偏偏完全没有考虑她的意愿,只将她当做一个物件。

然而她根本不想被决定自己的人生,她想读书,想要自己选择自己的未来,而不是随便嫁给一个父母定下的对象。

她付出了这么多代价,和眼前的男人在一起,结果他却要抛弃她,这怎么可以。

她捏着掌心,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后悔,她只知道自己很恨,恨的不行,恨不得将林秋风扒皮吃肉。

林秋风站得笔直笔直的,像是买家在打量鲜肉够不够新鲜。那种审视的目光,是充满嫌弃的。

是的,她今天穿了一条很丑的裙子,长度到小腿肚,头上带着灰不溜秋的帽子,看起来又土又臃肿。

但即使她穿得优雅好看得体,他的眼神也不会任何改变,男人变了心,自然有千万种理由来贬低你,吃完饭牙缝里有菜叶他觉得恶心,每天早上醒来脸上一脸油他觉得倒胃口。

她过得不快乐,凭什么林秋风这个混账东西,能过得快乐。

趁林秋风不注意,狠狠地一脚踩在他的皮鞋上,尖细的高跟陷入脚背,林秋风的脸瞬间就白了。

董云乘机挣脱,又狠狠踩了他一脚,然后摸走了他兜里的银元,一系列动作快的令人吃惊。

她又不傻,从林秋风的接二连三的话中,明显感觉到他想要放弃她的意思,所以这时候也不准备装可怜,而是态度强硬地撂了狠话,“离是不可能离的,你还记得当初对我说过的誓言吗?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死了我们来世也要做一对夫妻。大不了,我们就一起死。”

林秋风疼得说不出话,腰都直不起来。他捂着剧痛的脚,额头全是冷汗,这一脚可以说是非常恶毒了,董云用尽了全身力气——脚指头肯定青了肿了。

“你也太不斯文了。”林秋风疼得脸都变形了。

“这个时候还讲什么斯文不斯文,有意义吗?我告诉你,你要是敢抛弃我,我就在报纸上揭露你的真面目,让大家都看看你林大才子,到底是怎样一个人?”董云恶狠狠地撂话,“我说到做到,我告诉你,我可不是你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女人,你要是把我惹火了,我什么都干得出来的,这些年因为你我有家不能回,我也受够了,大不了鱼死网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还就不信我治不了你。”

她最大的依仗从来不是相貌,她真正能操作的是她编辑的身份,她知道林秋风最在意的是自己的名声,她准备利用这一点,威慑下林秋风,让她知道她有能耐也搞臭他。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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