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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送神

第二天,我和胡宗仁一早就把彩姐跟付韵妮送到十八梯,让她们两个女孩子跟两个前辈师傅呆在一起,一来我们这一天要跑不少个地方,带着他们俩说实话也是碍手碍脚的。送到司徒和付强那里,四个人兴许还能凑上一桌麻将。随后我跟胡宗仁在中兴路买了点东西吃,魁星楼的东西没有埋回去,一直都在司徒的身上带着,原本我们打算的是要等找到了十八梯的这个,然后呼唤位置重新埋起来的。按照顺路的原则,我们先去了白象街的美华烟草行,二叔依旧坐在那里打瞌睡,不同的是,那天时间比较早,很多在他那租房子的民工都还没出门,大家三个两个站在底下那个厨房附近用大碗吃着早餐。也许干我们这行,天生就有一种可以淡定行骗的本事,三言两语间,二叔再次同意了我们进入房间。于是我进去迅速找到了当初我重新放回去的铁盒,辞别二叔后,我们又依次去了龙门浩、一天门、报恩塔以及涂山山巅红衣女鬼的埋骨处。等到把全部东西都重新找回来以后,时间临近下午四点。我和胡宗仁却还没吃午饭,因为最后一站就是在埋骨处,所以我给司徒打了电话,请他问问付强,除此之外,还需要我们准备些什么东西不。付强告诉我,如果我不嫌恶心,就把女人的头骨带回去。

我必须要说的是,虽然我在那之前曾干过不少恶心的事情,甚至挖过坟,而且还是那种尸体并没用完全腐烂成白骨的坟,那次我因此而作呕了很多天,也曾无数次自己宽慰自己,想想那些掏粪工,他们几乎天天都跟这些恶心的玩意打交道,于是我尝试着用“职业需要”来说服自己。但是这次要我拿回一个头骨,而且还是跟脖子连接起没断的那种,我却有些犹豫了。因为这意味着我要掰断这具骨骼的头骨。这具骨骸的下颚早在我们第一次挖坟的时候就发现是和头骨分离的,没有了下额的骷髅看上去更让人感到害怕。可是按照付强的意思,如果不带回去,恐怕这场退鬼的法事就没法进行。我对胡宗仁说,你手比我长,力气比我大,付强叫你把那个女人的头给带回去。胡宗仁一脸鄙夷的看着我,但是还是去做了。

大冬天的,胡宗仁把自己的外套给脱了下来,因为我们并没有带口袋上山,大白天抱着个骷髅头下山去,恐怕还没上车我们就会被带进派出所。于是他用自己的外套把头骨包起来后我们才下山。在山下的一家修车铺附近吃了碗抄手,味道也还凑合。吃饭的时候我跟胡宗仁聊天,聊到了关于付韵妮的话题。因为自从那天他们一起回付强家找回东西的时候,我就开始察觉到这两人的关系有些微妙的变化。他们两个人对于我来说都有不一样的意义,胡宗仁是我的朋友,尽管认识的时间不算太长,但是一起经历了这么多风风雨雨,我们也算得上是生死之交。我是个喜欢胡闹开玩笑的人,所以我也常常会打击胡宗仁,他本身是个大神经,好像天塌下来都对自己没什么影响一般。我很羡慕他可以活得这么洒脱,于是我告诉他,如果你真的想要跟付韵妮在一起的话,也许你这种洒脱的日子就要到头了。我告诉他,谈恋爱包括结婚,除了是给自己的感情一个交待以外,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我们这个行当,虽然不会动不动就死人,但是相对于其他那些工作来说,相对算是比较高危的行业。好在付韵妮本身也算是我们行里人,所以接受起来会比较快一点。我甚至告诉胡宗仁,付韵妮是个刚到20岁的小姑娘,虽然脾气火爆,性格刚烈,但是对于付强来说,付韵妮始终是他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你如果要坚持跟付韵妮在一起,无非只有三种情况,要么你说服付强,而这前提就是他从此不再作恶,跟我们站在一起。要么就是你带着付韵妮逃跑,前提却是付韵妮对你有同样的想法。

我问胡宗仁,现在没别人在,你跟我说说你对付韵妮现在到底是怎么样的感情。胡宗仁原本很想要接着狼吞虎咽来掩饰他被我这么问的慌张,而事实证明我和他在一起的话,永远都只有他被我算计的份。智商是个硬伤啊,胡宗仁看逃不过这个问题了,于是无辜的挠挠头对我说,光是我喜欢她又能怎么样,现在我们自己的事情都没个结论,也就不能判断到底付强是敌是友,付韵妮又是他的女儿,即便是她对自己父亲的作风有些不赞同,但是那也不表示她会就此背叛她的父亲,选择和我这样一个浪子在一起。

我难以想象他竟然会用“浪子”来形容自己。

胡宗仁说,以前还在学校念书的时候,没能好好珍惜那段青春,浑浑噩噩的就过了,长大以后拜师学艺,也曾遇到过自己喜欢的女孩,但是他自己天生不是个浪漫的人,不懂得用一些浪漫的方式来讨得女孩子的欢心,相反的他的方式往往在她们看来十分另类,尽管有些幼稚有些可爱,但是更多的却是好笑和不成熟。所以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单身,他还告诉我,原本有一年自己在成都遇上一个好姑娘,姑娘也愿意尝试着和他交往看看,胡宗仁第一次和那姑娘约会的地方竟然选择了一个大水库。我听后告死他,这很好啊,很浪漫啊,人也很少复合你猥琐的个性。胡宗仁却说,他本来也是这么想的,但是俩人傻坐在水库边上,该聊的话题很快就聊完了,于是冷场了很长时间。胡宗仁为了挽回气氛,竟然没有天理地从水库里唤出了几团冥火来。他告诉我,一方面他是想要炫耀自己会这么个奇术,另一方面他自己觉得那种安静优雅的环境里,有点火光会更浪漫。

我记得当时我俩眼直勾勾的看着胡宗仁,久久说不出话来。冥火和鬼火不同,鬼火是由于尸体降解以后,所产生的磷与周围的水分发生化学反应,而出现的火光。这是被伟大的科学家们证实过的,老实说,也的确没什么特别之处。以前的农村坟地里常常都会看到。但是冥火却是通过术法,搜集一些游散在附近,原本就不完整灵魂碎片使之形成的一种可以被施法者控制的、看上去像是火焰的东西,说白了,就是把一些残存的生命体的能力燃烧稀释,从此无影无踪。

我不敢相信有人竟然会跟女孩子约会的时候用这招。我问胡宗仁,那你有没有告诉那个姑娘,你其实是一个魔术师?因为我想如果是我这么干了的话,我一定会说自己是在变魔术,只是为了不要吓到一些不懂这些的女孩子。胡宗仁说,没有啊,起初那个女孩子很是惊奇,就说他好厉害,是怎么办到的,胡宗仁却得意洋洋的说,因为这附近有很多死掉的魂魄,我就把他们聚拢来变成火光了,不过这个不是真的火,不能用来烧东西或什么的,连点根烟都点不着,你要不要我示范给你看看?说完他就拿出烟来去点,然后笑咧咧的跟姑娘说,你看,没骗你吧,点不着。

我问胡宗仁,那后来呢?胡宗仁说,那姑娘喊爹喊妈的跑了。

这就是胡宗仁最让人担心的地方,这个人虽然仗义,而且艺高胆大,但是却有一颗好像没开化的脑子。屡次在追求女孩子的事情上遇到挫败,都是因为自己一些另类的行径。胡宗仁告诉我,其实对付韵妮的感情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经过几次患难,他潜意识里对这个小姑娘有了一种想要保护的责任感。不过他不敢再像从前一样,匆忙表白,并不是害怕说出来,而是害怕说出来以后被拒绝。于是他问我,你觉得付韵妮对我有那意思没有?

我说有啊,你这样的人其实就需要一个厉害点的女人来收拾你,而像付韵妮这样的姑娘,一般的男孩子还当真不敢碰她,如果不是因为咱们目前遇到的事情比较难搞的话,我真心觉得你们俩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胡宗仁听我这么说,看得出他的心里很是高兴。我告诉胡宗仁,如果你真的喜欢付韵妮,我希望不是你一时的冲动。她跟一般的女孩子不一样,你不用担心你会吓到她,也许是我跟彩姐在一起太久的缘故,所以我觉得几乎所有的女人都是需要被照顾的,付韵妮自然也是一样。一个再凶悍的姑娘,内心总有自己柔软的地方。而只有那个地方,才是胡宗仁需要尽心尽力去保护的。胡宗仁问我,你跟你媳妇谈了这么些年了,她一开始知不知道你是干这个的?我说最初的时候我想过要瞒着她,但是幸好我在编造第一个谎言的时候就打住了,因为你每说一次谎,就会想要编织另一个谎言来圆自己之前的谎,如此反复下去,你将会渐渐不知道自己到底哪句真哪句假,迷失了自己倒也罢了,距离你最初承诺和向往的爱情就隔得远了。所以那一次,我及早告诉了她。胡宗仁说,你媳妇是个奇女子啊,根据我的经验,没几个女孩子能接受我们这样的职业的,除非她本身就是行里人。我嘲笑他说,你能有多少经验啊,彩姐起初在听说后,也因此犹豫了很长时间,那段日子可以说是我和她都最难熬的一个阶段,后来她想明白了,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选择接受我,就要选择接受我的全部,而这全部就包括了我的过去和我的将来。也许咱们从事的是一种见不得光的职业,很多人也会觉得晦气,但是从人格上来说,我们和别人没有区别,我们甚至比他们更懂得尊重人,更明白生死的规则。

胡宗仁点点头,我告诉他,后来彩姐尝试着跟我交往,我也尽量不让她卷入我自己的职业里,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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