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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南遇

第三卷 番外《师姐》

事情得往回说到1998年,那一年,我还没满17岁。但是因为无知和倔强,在学校在家里都不怎么被喜欢。学校的老师总是特别关注我,也没有女同学愿意跟我做朋友。回到家里,偷偷抽烟也被爹妈抓住,然后就是一顿骂。16岁多,加上天性的叛逆,开始有一种全世界都在跟我作对的感觉。

于是我交了些坏朋友,他们带着我一起,流连游戏厅台球室,我们那会很流行穿白色的衬衫,然后黑色的裤子,看上去精神。而自打我和他们混在一起后,我的白衬衫就从此再没有扎在裤子和皮带里过,因为皮带在那段日子成了我们打架最主要的凶器。而白衬衫也几乎从领扣开始下数三颗扣子,都不曾扣起来。尽管没有值得骄傲的胸毛在里边若隐若现,但因此却养成了一种怪异的审美,认为这才是帅气的象征。衬衫的口袋里,总会放上一盒黄色包装的红梅烟,但是烟盒里全是三块钱的朝天门。打火机一定不会是带电的那种,而是打火石。因为这样的话,还能拿在手里把玩装帅。

我们这代人,生于80年代初,在刚刚开始学会用自己的眼光观察世界的时候,一系列香港电影改变了我们很多人,所以当我们刚刚成为青年的时候,很大程度上来说,是被这些标榜义气和武力至上的电影给影响了。我自然没能幸免,也成了学校里老师口中的“不良少年”。

于是带着自负和骄傲,我选择了离家出走,打算离开这个让我讨厌也讨厌我的城市。翻箱倒柜找到自己这么些年存下的为数不多的零花钱,想说去到一个其他的城市,先随便找个工作做下,等到一个月以后有点钱了,也能稍微周转周转。但是去哪个城市,我并没用过多的选择,因为我身上的钱,只够在除去维持小阵子生活之外,买到最远到昆明的火车票。

没有更多让我考虑和选择的地方,心想昆明也不错,靠近南方,冬天不会特别冷,于是瞒着家里人,也把自己当时用的传呼机拔了电池放在家里,乘着晚上父母都睡着,一个人背着包包就出了门。可惜的是,出门后我并未觉得对家里有丝毫的愧疚,而是像一个终于挣脱牢笼的鸟,尽管夜里寒风刺骨,每一丝灌进鼻孔里的空气,都让我感觉到新鲜。

遗憾的是,我忘记了带身份证。我的身份证是高一的时候,学校统一办的,我记得当时拿到身份证的时候,我还高兴了好一阵子,因为那表示我长大了,我能够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了。所幸当年乘坐火车并不需要身份证,只要有票就成。火车站,只有菜园坝。于是我在那个人蛇混杂的地段,就着车站外广场那昏黄但却刺眼的灯光,开始写下了我的第一篇日记,日记没有感伤的说,我走了,离开这个伤心地之类装逼的话,而是对我的新生活产生了无限的向往。我觉得我念过书,虽然高中还没毕业就逃走了,但是起码到昆明当地找个餐馆服务员一类的工作想来还是不难的,工资也许不高,但是肯定能比现在过得好。等我有点钱了,就逐步做点别的,这一次,我如果不混出个名堂,我就不回重庆。

愿望是美好的,但是若真的说起来,这其实是个很幼稚的计划。我就这么幼稚的,跳上了那列改变我命运的火车。

本来打算买硬座票,因为地图上看昆明和重庆也就一个巴掌的距离。但是心想出门一次,还是别对自己过于苛刻的好。卧铺票比硬座票高出了大约2倍的价格,但是江湖儿女,几时在钱上皱过眉头?我一直以为我是一个视金钱如粪土的人,直到我在火车上因为买了一根鸡腿,而被人找了50块钱的假钞。我非常懊恼,打算吸取教训,于是从钱包里找出另一张50块,想说仔细比对一下,到底那张钱假在什么地方,下次可就不能再上当了。一比,发现两张都是假钞。

钱包里的那张,是出逃前一个月,1998年农历春节的时候,我一个远房长辈给我的压岁钱,当时还摸了我头说让我去买点书。出逃的第一天就遭遇如此巨大的损失,可谓出师不利,我开始暗暗为自己的这趟行程担忧,那一天,是1998年的3月6号。

不得不精打细算了,我开始选择在火车靠站的时候,到车站里的小卖部买些泡面来充饥,因为车站里面卖得比火车上稍微便宜一点。当时的火车线路,不是一路向南,而是先向西,到四川宜宾后再折路往南前往昆明,98年的时候重庆直辖刚刚一年,大多数重庆人还没有习惯自己从四川脱离。所以我对四川人完全没有陌生感,车到了自贡的时候,由于是个大站,停靠时间比较长,我对面的中铺和下铺人都走了,留下床上杂乱的东西。也许对于中铺和下铺的那两人来说,自贡是他们的家,而对我而言,我却只是一个过客。

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爷爷的老家在自贡,那里有很多恐龙的化石。小时候也跟爷爷一起去过,不过现在记忆已经模糊了。站在月台上,伸展腿脚,因为一个坐车很久的人,需要到下面站站,接接地气。等到我重新回到车上的时候,对面中铺和下铺,已经新来了两个乘客。一个看上去四十多岁,又黑又瘦,戴了个暗黄色塑料框架,却是黝黑镜片的墨镜,留着两撇八字胡,看上去很像是电影里,浙江绍兴一带盛产的师爷。他盘腿坐在中铺的位置上,腿边还摆放着一顶灰白色的鸭舌帽,带扣子的那种。然后用一种不难听懂,但是却有别于自己的口音跟下铺那个人说着话。

下铺是个年轻人,看样子二十多岁,比较结实。浓眉大眼且是个国字脸,看上去就像是历史课本里,那些烈士的塑像。他声音洪亮,但是却对中铺那个干瘪小老头毕恭毕敬,等到他收拾床铺完毕,就开始站这给中铺的那个人捏腿,那幅画面,就跟长工伺候财主没什么区别,一边按还一边问:有没有舒服一些。

不管我的事,这些事我本来看在眼里也就算了,于是我就自己坐在床上,看看窗外发愣。直到列车重新开动以前,我和他们都没有说过一句话。当列车员广播里提醒,下一站将会是宜宾的时候,我对面下铺的那个年轻人开始从包里拿出水果,打算是摆在我们两张床之间的那个小桌子上。但是桌子上已经摆放了我买来准备充饥用的盒装方便面,于是那个年轻人笑着跟我说,小兄弟,劳烦把你的东西稍微挪过去一点点,我们也摆点东西。

其实按照我那段日子,当了阵冒牌小混混,又是青春叛逆期,以我的习惯的话,我会翻个白眼然后不理不睬。不过我看他说话很客气,于是也就笑了笑然后把那堆方便面都丢到了床上,年轻人说不用这样你睡觉就不方便了,我们只占一点点地方就好,我说没事,泡面压不烂,反正待会也要吃了。年轻人也就没在继续说,笑了笑,然后去了洗手间把刀子洗干净,然后开始坐在床边削苹果。

窗外火车压着铁轨,在每一段铁轨之间,发出有规律的哐当哐当的声音,窗里那个年轻人用刀子削苹果,发出那种滋滋的声响。上铺也不知道是票不好卖还是为什么,在我们那个格子间里的6张床,两个上中下铺,上铺都没人。而我是下铺,我上边中铺那个家伙八成是个逃犯,也许是逃亡了很长时间都没有睡觉,因为我自打在重庆上车以后,除了看到他起来上过两次厕所外,就一直看他在床上摊着。对面的年轻削好苹果,再用小刀划成一溜溜月牙状的,然后用刀子插起来,站起身来喂给中铺那个人吃。然后自己再吃一块,一副基情四射的样子。也许是我注视的目光引起了年轻人的注意,他也刺了一小牙苹果对我说,小兄弟,你也迟点吧,这是自贡本地的苹果,你看样子不像是四川人,可能没什么机会吃到我们这的新鲜水果,来吧,尝点吧。

尽管我一直在摆手说不必了,但是他很热情,那种热情在那个小车厢里,就显得非常容易让我觉得温暖。在学校和家里,我的生活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责备,但我却是个倔强的人,始终不肯低头。离家出走的原因之一,也是觉得我自己成了家人的负担。没想到在这个小车厢里,一个陌生人几句简单的热情之话,就让我觉得暖暖的。盛情难却,我还是吃了。我平时水果吃得不算多,尤其不怎么爱吃苹果,但是那一口,却觉得很是不错。

就这样,我跟那个年轻人开始有说有笑起来,他问我是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说从重庆到昆明,他又问我是去上学吗?我说不是,是去上班。他说你看上去岁数不大啊,这么小就出去工作啦?我傻笑着说是啊,工作还不错呢,老板离不开我,刚过完年就一个劲催我了,没办法啊。年轻人问我,那你说做什么工作的?我支支吾吾的说,我是……我是修车的。

直至今日,15年了,我也没能想通,当初怎么会给自己杜撰了这么个职业。也许是人那卑微的自尊心,我知道如果我说我是离家出走的,指不定又会被这个陌生人说教一番,但是我有不能告诉他们,我是去做服务员。没有瞧不起服务员这个职业,而是觉得当我说出来,会被他们所瞧不起。我不能忍受别人看不起我的眼神,在当时那个青春的年纪里。不过当我说我是修车的之后,年轻人也没接着追问。他告诉我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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