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小说>轻小说の>东池袋迷途猫> 第一卷 半空心电吉他的幽灵

第一卷 半空心电吉他的幽灵

台版 转自 轻之国度

扫图:好心人N

录入:Υ

独自思考乃明智之举,

独自歌唱——却是愚痴。

〈「自由鸟」王子之歌〉弗里德里希·尼采

直到那一夜,我才发现CD盒厚度约为一公分,因为一百六十五盒叠起来和我差不多高。CD塔在我将第一百六十六盒堆上顶端时崩了。在骇人声响中,色彩缤纷的盒面满地零落。我急忙将它们捡起并逐一检查,确定里头的碟片全都平安后,松了口气栽到床上。

我到底在搞什么。

环顾下来,每一片都是死人的音乐。约翰·蓝浓(注:John Lennon,一九四〇~一九八〇,于纽约家门口遭狂热歌迷枪杀。史上最伟大摇滚乐团「披头四」成员,作风特立独行,后期深富反权威反战思想。〈Imagine〉为乐团解散后其最知名的歌曲)、珍妮丝·贾普林(注:Janis Joplin,一九四三~一九七〇,死于海洛因吸食过量。美国蓝调歌手,受誉为摇滚史上最伟大的女性,歌声沙哑浑厚。代表性歌曲有、〈Piece of My Heart〉等)、吉姆·莫里森(注:Jim Morrison,一九四三~一九七一,死因不详。爱好诗词。门户乐团「theDoors」主唱,歌曲中常以哭喊或尖叫表现情感,常于表演时即兴作诗,自称「高潮摇滚之王」。被认为是即富开创性的代表摇滚歌手。代表性歌曲有〈Break On Through(To the Other side)〉、〈Light My Fire〉等)、吉米·罕醉克斯(注:Jimi Hendrix,一九四二~一九七〇,死于呕吐物窒息。人称摇滚乐吉他之神,第一个以录音室效果作为音乐理念的摇滚乐手。由于是左撇子,故将吉他弦左右调换演奏。代表性歌曲有〈Purple Haze〉、〈Wild Thing〉等)……

我并不是故意挑死人的唱片买。整理CD架时,我忽然想到名字是J开头的乐手好像全都作古了;浏览整个架子后,发现那与J无关。说起来,我的收藏几乎全是死人的音乐。

于是我将它们一盒盒抽出来,分成在世组和过世组想比较比例,殊不知那是个烂点子。死者之塔拔葱似的快速堆高,一下子就高过了我,然后轰然崩垮。

为何会有这么多的死亡围绕着我呢?因为我偏好老掉牙的音乐,还是因为我都关在房里,过着等同于没我这个人的生活,才会被死亡气息吸引?

我抬起头看向安稳如初的另一座塔——仅约六公分高的「在世组」,拿起顶端那一盒。盒面上有一架着火的双翼飞机拖着一大条黑烟,飞在曙光乍现的空中,令人印象深刻。乐团名称为「Day Dream Drunkard」,是我收藏的CD中唯一全员在世且尚未解散的团队。翻到背面,能看见乐团灵魂人物凯斯·摩尔将他注册商标般的红色大吉他扛在肩上,龇牙咧嘴地笑着;及肩金发憔悴得像冬天的枯黄野草.两只眼睛狰狞地盯着我。

那是我在这世上苟延残喘的证明——我忽然有这样的感觉,将CD盒轻轻按上胸口。国中时,我第一次在广播节目上认识DDD的歌曲,就将当时市面上的四张专辑全买了回来,如今不知听了几千遍。这也是我第一次体验喜欢的歌手推出新曲的感觉。

我没有自杀,或许就是因为凯斯。与其跳楼或在浴室割腕,我选择逃进充满凯斯歌声的房间,这个有着上百死者与唯一生者等待我的地方。

我一直很想去DDD的演唱会。最近,他们的人气延烧到发迹地美国之外,于去年首度访日。我要亲眼看看凯斯,用我全身肌肤来感受他的歌和整个乐团的演奏。

但是,那是不可能的。光是打开薄薄的房门上个厕所,我就要搜遍如飘散在房里的灰尘般的勇气才办得到。

§

我在十三岁那年开始拒绝上学,至今已有两年余。

关在房间时,我上网查过各种关于霸凌的文章,但没有一个有用或触动我的心,看来看去净是霸凌现象为何形成,如何杜绝霸凌……等可笑又没用的废话。路上有窟窿,雨天当然会积水;知道雨的成因和如何填洞根本于事无补。在洞中受尽折磨而喘不过气的我,只想知道怎么解脱。

我不善与人交谈,也不喜欢出外跑跳,从小就是个没兴趣和别人玩耍,宁愿在房里看书听音乐的小孩。即使上了国中,下课时间也总是戴着耳机听音乐。没一阵子,班上流行起在我附近骂我的游戏。似乎是以为我听不见便聚在我身旁的座位,比谁能在我发现之前骂得最难听。当然,尽管戴着耳机,我仍能在换歌时依稀听见他们的对话,所以不久就发现了。于是,我开始在厕所度过我的下课时间,坐在马桶上沉浸于生了锈却不失光彩的摇滚乐里。可想而知,他们因此给我冠了个有阿摩尼亚味的低级绰号。

班上同学第一次向我讨钱,是在刚升上国二那年的四月。

至此之前也没好到哪去,他们不是往厕所隔间倒水、用营养午餐的人造奶油抹满我的室内鞋,就是拿剪刀把体育服剪得破破烂烂。我曾认为自己个性阴沉,被欺负是活该。或许就是因为我天天如此哄骗自己才能忍受下来。

直到他们要我明天之前带一万圆孝敬他们。我起初拒绝,他们就把我的肚子当沙包踢。回家从母亲的钱包偷拿钞票时被父亲发现,脸被揍得几乎变形。自那时起,意识抽离身体约十五公分的感觉缠上了我。

问题已经不是大家是否都讨厌我了。我首度确切地感到必须改变现况。我没有心力思考这一切是谁的错、自己该恨谁,我的现实已经嘎吱作响地开始崩解。

于是四月过后,我不再上学。

还将自己锁在房里,蛰缩着过了两年。这些日子,我就像要黏合裂成两半的土块,拼命将只连着一小段的身与心压在一起,不断告诉自己「再忍两年」,独自念书应考。那时,我深信进了高中就能重获新生,一切都会从头再来。好希望能考上尽量远离这里、没有任何人认识我的学校,在东京更好。只要混进挤得恼人的人群里,大家就不会刻意针对我了吧。

门外的时间流逝得出奇地快。父亲怪罪母亲,母亲埋怨父亲,导师两个都骂。每当他们丑恶的争吵声透过地板传进房间,我就戴上耳机,将意识沉入音乐。那群来自海外异国早已辞世的人们所唱的歌,是我唯一能感到温暖与明确脉搏的现实。

或许因为这样,考上高中、参加开学典礼后隔周,我再也没进过校门。

在新生中发现我那个国中的人——只不过是起火点。他既不是欺负我的那群人之一,我也想不起他的名字,说不定我根本是认错。但总之,我的白日梦就这么醒了。

相较起来,准备考试的那两年还惬意得多。等到上了榜、春天来到、被扔进同一式服装的同年团体之间才发现自己陷入了熟悉的冰寒,令我惶恐不已。我不敢和任何人说话,与他人共处一室也使我呼吸困难。一想到国中的惨剧可能重演,第二天,我就下不了床了。

母亲只知道哭,父亲只知道叹气。第二次了,人是种很容易习惯的生物。未来会如何,我压根儿无从想像。这无聊的人生,大概只会一成不变地在左右耳机的立体音响之间一天天削减吧。

然而,我十五岁那年的五月,层层裹覆着我的音乐却毫无预兆地破灭了。

凯斯·摩尔死了。

§

我在上网搜寻DDD的新曲资讯时,赫见这个噩耗。

美国知名硬式摇滚乐团「Day Dream Drunkard」主唱凯斯·摩尔,于加州洛杉矶近郊的圣塔克拉利塔市车祸身亡,年仅三十一。摩尔所驾驶的BMW在行进间撞上路树,随即爆炸起火……

我的眼睛一而再、再而三地扫视荧幕,久久无法理解那新闻在说什么鬼话。无法连结的字句如在水中溶解的纸片般盲目漂散。我阖起笔电、停止音乐,拉开窗帘仰望凌晨三点的漆黑天空。一回神,我已拿起手机搜寻凯斯的名字,跳出的是同样的新闻。

凯斯;熊熊燃烧的BMW稀烂车体;掺着油料流出驾驶座而染黑路面的血液。即使闭上双眼,这些画面仍会撬开眼睑,爬进我的脑。

某种东西在腑脏深处翻腾起来。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发现那是呕意,并冲进厕所,将没吃几口的晚餐和胃液喷进马桶,呜咽呻吟。最后我爬过走廊,回到房间裹上毛毯、戴起耳机,沉眠在噪音之中。

醒来之后,现实依旧是现实。网路上满是更详细的报导,悄悄到客厅翻报纸,凯斯的死讯也占了一小篇幅。尽管空空的胃已经吐不出东西,我仍能感到内脏在抽搐。明明嘴干得要死,却连一杯水也不敢喝。

返回房间后,我没心情再听任何音乐。是这个社区在太阳高挂时本来就这么静,还是我的耳朵和意识拒绝接收声音呢?想睡也睡不着的我只是注视着堆在地上的DDD专辑,等待夜晚降临。

即使令人怀念的温暖黑暗到访,我也提不起劲接近音响柜。好想听听凯斯那封入

铅笔小说 23qb.net

返回目录17目录+书签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