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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飞向天边的末班列车

池袋车站东口北侧入口边有一座大手托着一对母子的奇妙铜像,底座边摆了一本已经破破烂烂的厚笔记簿。封面什么也没写,只在左上角开了个小洞,以塑胶绳系着一枝蓝色原子笔。

这本笔记簿起初是谁摆的、是谁开始叫它「老大」——已无人知晓。

无论如何,只要是每晚都会丛聚到池袋阴暗泥淖的人,全都晓得这地带的老大不是黑道、小帮派或警察跟西武集团,而是这本脏脏的笔记簿。何以见得?一本簿子摆在这堆满恶意与放纵的城市路边,竟没有任何人将它捡走、涂鸦或弄脏,即是最好的证据。某些人路过时还会对它致意.甚至开玩笑地用罐装咖啡供奉它。

翻开笔记簿,以蓝色原子笔写得密密麻麻的日期与时间便跃入眼中。内容都会写上「docomo前」、「UNIQLO前」、「ISP」等地点,最后是艺名,笔迹、大小、墨迹深浅各不相同。有人会写上预定演出的曲目,偶尔能见到几篇失物招领。饱含湿气而胀得厚厚的笔记簿中,约有三分之一填满了我们晕染蓝墨的历史。

§

教我怎么使用「老大」的,是玲司哥。

「订位基本上是先抢先赢。如果时间和人重复了,不是换个地方就是放自己一天假。我不知道是谁规定的,总之要在前一个星期订。要是订了以后临时有事不能来,也得自己写上去。」

玲司哥今年二十五岁,在古着店打工,有空就到路边开演唱会。由于他体格高壮、眼神凶恶,三教九流的朋友事实上也不少,我还以为他是这一带的老大。实际向玲司哥问起这件事后,他骂我一句「白痴喔,才不是我」然后把我带到「老大」记事本面前。

街头乐手们都是心血来潮就到站前,唱完所有力气再回去。人潮汹涌的好地点数量有限,自然就成了必争之地。不过东池袋多亏有「老大」居中安排一切,大伙儿才相安无事。

当然,「老大」只是由纸张与墨水构成,真正维护和平的是乐手自己的良心。尽管如此,大家还是或多或少地将自己的尊严寄托在笔记簿上,以礼相待、抱持敬意,地位或许如国旗一般。

「对不起,我完全不知道这本笔记簿的事。」

无知的我不晓得擅自在这里弹唱了多少次。玲司哥往开始感到惶恐的我的肩膀捶了一拳说:

「不会怎样啦,没写本子又不犯法。不认识它也照样表演的人其实还不少,不会因为你没写就叽叽歪歪。」

「可是……」

「而且你刚来的时候有点——危险的感觉,所以我故意不告诉你『老大』的事。」

虽好奇「危险的感觉」是什么意思,但我当时没有追问。玲司哥蹲下来,在笔记簿文末处预定下周地点,起身背好吉他盒就消失在东口楼梯的人流中。

我离开母子铜像,坐上吸烟区边的护栏。时间已是晚间九点出头,地上带刺的灯光仍将夜逼得不敢进犯,只能囤在西武百货屋顶一带。往来眼前人行道的行人,以及在背后回转区中打转的车辆多不胜数,包围我的无数脚步声、引擎声、呼吸声与谈话声交杂得混浊不清,感觉相当虚幻。即使在七月的夜晚,皮肤也无法直接感受柏油渗出的白昼余热。只有陷入肩头的吉他盒背带是我碰得到的小小现实。

考上高中后,我根本没上几天学,如今第一学期就要结束。逃离学校的我在我所迷途的池袋街头迎接了十五岁的夏天。玲司哥说的「危险的感觉」,指的多半就是这回事。当时我仍在逃亡,这城市不会接纳我。

这把吉他——凯斯将我拉上街头,教我歌唱。由于他不在了,留下歌曲就消失了,使——尽管每次这么想都会让我心痛——使我开始能靠自己的脚稍微走上几步。

离开房间,随埼京线摇摆,到池袋街头唱歌——凯斯仍在时如此重复的每一天现在依然由我自动自发地持续着。

然而,这会不会只是换个方式逃避而已呢?

毕竟当我在池袋车站前的人潮中看见我们高中的制服时,我一定会低下头,躲在吉他盒后头,紧抓背带、停止呼吸,数自己的心跳耗时间,其他什么也听不见。

我很怕有人会问我:「你怎么会在这里?」因为我什么也答不了。这里不是我的窠巢,我只是一不小心流落至此,寄人篱下罢了。

§

「——小春!」

声音唤得我回神。二手烟与车辆废气混成的粗黏夜风舔过我的脸颊。抬头一看,眼前多了个娇小人影。连帽外套的兜帽和衣摆鼓满了风,胀得膨膨的;双眼存在感格外地强,即使隔着琥珀色墨镜也能瞪得我心跳加速。

「你在干什么,怎么背着吉他在这里发呆?」

是Miu。她穿着英文报纸图样的T恤和牛仔热裤,上头再穿件连帽外套。只看剪影,她与小学男生没什么不同;但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十七岁女孩,比我大两岁。兜帽盖住了头发,使得性别更难以辨识。兜帽上左右各有一个猫耳状的三角形隆起,「Miu」这绰号正是由此而来。本名含我在内,只有少数人知道。

「要弹就赶快弹啊,快点快点。」

Miu也在我身旁的护栏坐下,甩着双腿说。

「呃,不好意思……今天我没有那个心情。」

「你说什么傻话?没心情还背什么吉他?你白痴啊?赶快准备,大家都在等呢。」

我被她催得缩起脖子。大家?往左右一看,吸烟区周围还真的多了一堵年轻男女聚成的墙。

「小春,今天要在这里弹啊?」

「在这边不太好吧?」

「移到楼梯后面吧。」

「今天有新歌吗?」

期待的视线使我不禁垂下眼睛。单纯来吸烟区行使其设立宗旨的叔叔伯伯们一手夹着烟,一副巴不得我们赶快走的眼神。我只好跳下护栏,到通往地下道的楼梯口打开吉他盒。

漆成鲜红的GibsonES-335仿佛包了一层微亮的火。宽阔的琴身上刻了两个f孔,简直像一把压扁的小提琴。就我所知,这地区用这把吉他就只有我一个,毕竟电吉他不适合街头演出。

不过,将我带来这里的就是这把又红又重又偏执,还要吃电的ES-335。对观众而言,这把特殊的吉他应该比「小春」这名字印象更深吧。

将电池式迷你音箱挂上腰际,插上音源线开始调音后,停在我周围的人愈来愈多。Miu坐在稍远处的护栏上,玩弄着兜帽拉绳注视我的手边,害得我细部一直调不好。

「……有什么想点的吗?」

我试着问Miu。她稍微歪起头回答:

「约翰·丹佛(注:John Denver,一九四三~一九九七,死于自驾飞机失事。美国乡村音乐作曲家,发行音乐超过三百首。其中最经典的便是家喻户晓的〈Take Me Home,Country Roads〉)的歌!」

她想整我吗?我苦恼了一下。约翰·丹佛的歌,我也只知道一首(日本人大多如此吧)。对逃出家门正四处游荡的我来说,唱如此思乡的歌实在不好受。

然而,我仍然仔细调节吉他的音调,确定声音变得柔软沉钝,以刚学的三指法直接拨弦。

西维吉尼亚,人间仙境;蓝脊山长,雪纳杜河弯弯。那里的日子,老过了森林,悠久不过山岳,又如微风吹息……

泄出唇间的歌洗去一身尘埃,流向蓝蓝大海。已经发硬的指尖皮肤回传的擦弦之痛将覆盖我现实的壳一片片剥下。如同以往,唯有歌唱时,我才能呼吸真正的空气;就只有投身于音乐的这段时间,能感到脚下大地是多么稳固、血管里流着活生生的血液。

因此,唱完了歌在腿上放下吉他并擦去汗水,对观众微笑致意时,空虚又随消退的热意铺上我每一寸皮肤。我想我可能会永远都找不到归属,一直在这里到处逃吧。

在这一带的街头弹唱至今就快满两个月了。不知为何,音乐要求颇高的池袋民众开始愿意接纳我。也许是因为红得亮眼的ES-335比较稀奇,和我起初几乎每天都有新歌出产,容易引人注意吧。到现在,我仍不太敢相信自己的音乐换得了掌声。有种头一昏就不小心闯进他人人生的感觉。

「……36分。」

Miu喃喃吐出的几个字将我往现实拉回了几分。我放松肩膀看着她。

「比上星期多了6分,为什么?」

「因为你音调准了。」

就只是这样啊?她还是一样严格。

「有人被她打12分就难过得再也不来了呢。」某位观众笑着说。

「要是不及格,她连分数都不会打呢。」

「而且连听都不想听。」

「可是她每次都来听小春唱歌喔。」

「哪、哪有,刚好而已啦!」

Miu急忙反驳,抓着外套下摆很不高兴地往护栏拍了好几下。

「小春弹得那么烂又不太会看情况,跑得很慢,我是担心他被警察抓去辅导啦!」

「烦劳你操心了……」真是不好意思。

这时,Miu忽然猛一抬头,并手忙脚乱地按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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